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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學:認清“憲政”的本質

2013年05月29日07:59    來源:黨建

精彩導讀

○“憲政”一詞無論從理論概念來說,還是從制度實踐來說,都是特指資產階級憲法的實施。

○“憲政”主張指向非常明確,就是要在中國取消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政權。

○不能把“憲政”作為我國的基本政治概念,以落入其背后隱藏著的“話語陷阱”。

近年來,西方的憲政思想和憲政制度,成為我國法學界、政治學界關注的一個話題,甚至一度出現了一股憲政討論熱。在一些討論中,有人以憲政沒有東西方之分為名,或冠之以“普世價值”的偽裝,鼓吹照搬西方憲政制度,推行多黨制、議會民主和三權分立。這些看法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上是有害的。也有學者提出,我們可以提“社會主義憲政”,與所謂“資本主義憲政”相區別,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在認識上也是有偏差的。

“憲政”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特指資產階級憲法的實施

“憲政”又稱“立憲主義”,英語中相對應的詞是Constitutionalism,發源於英美,是近代資產階級革命在政治上取得的主要成就。我國從近代以來開始受“憲政”觀念影響。早期主要受英國“立憲政體”的影響,把憲政理解為民權與君權的結合,所謂“君民共主”。后期倡導“民權主義”,強調政權和治權分離。孫中山先生主張的“五權憲法”是中國資產階級憲政主張的集中體現。我黨第一代領導人在同國民黨專制獨裁政權的斗爭中,也使用過“憲政”概念。毛澤東在1940年指出:“什麼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呢?就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反動派的專政。”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前夕,我黨開始用“人民民主專政”概念。此后,作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使用的憲政概念,以及標志著資產階級法治和政體概念的憲政概念,均不被我黨使用。

“憲政”一詞無論從理論概念來說,還是從制度實踐來說,都是特指資產階級憲法的實施。它是西方自由主義的政治主張和制度安排。西方政治學學者薩托利說,“立憲制度事實上就是自由主義制度。可以說,自由主義政治就是憲政”。國內有學者也說,“當代中國的憲政運動與自由主義在中國的復興是分不開的。知識界當前對憲政的訴求恰恰是自由主義在中國復興的一部分。憲政在本質上是一個自由主義的概念。”

作為西方自由主義的政治制度,“憲政”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三權分立,互相制衡。這是憲政最重要的內容之一。第二,司法獨立,違憲審查和憲法法院。第三,多黨輪流執政。第四,議會財政。第五,有限責任政府,即小政府大社會。第六,自由市場經濟。第七,普世價值,包括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等所謂現代西方價值觀。第八,軍隊國家化。第九,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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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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