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9日07:59 來源:黨建
“憲政”的討論不是所謂“詞語”之爭,“社會主義憲政”的主張是種似是而非的模糊認識
長期以來,境內外一些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把主張“憲政”看作是最有可能改變中國政治體制的突破口和否定四項基本原則的政治策略與途徑,極力宣揚“憲政”的超階級性和普世價值性。這些“憲政”主張指向非常明確,就是要在中國取消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政權。
在法學界也有一些學者主張以憲政或社會主義憲政作為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基本綱領與上位概念。這部分學者本意是好的。他們認為,憲政有資產階級憲政和無產階級憲政之分,不宜籠統地摒棄“憲政”一詞,社會主義憲政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等三語可以並存。不少人因此認為近年來圍繞憲政問題的爭論就是一個要不要用“憲政”的語詞之爭。誠然,一個語詞可以這麼解釋,也可以那麼解釋,我們可以規定或賦予它一定的含義並採用它。但問題是一個語詞的實際運用不能脫離歷史。如上所述,憲政是西方自由主義的政治制度,具有確定的內涵,構成憲政實質內涵的幾個方面是同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性質、同我國現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對立的,不是加上社會主義這一限定語就能改造過來的。我們應當看到,在西方以及在我國受西方影響甚深的學術界,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憲政有先入為主甚至是“約定俗成”概念,即認為憲政是與多黨輪流執政、三權分立、司法獨立、軍隊中立、新聞自由等緊密相連的。一旦我們採用了“憲政”或“社會主義憲政”的語詞,把“憲政”當作指導性的基本政治概念,國內自由主義主導的憲政思潮會更加泛濫,社會思想領域會更加混亂,境內外敵對勢力就有了對這一新提法做出肆意解讀的空間,一步一步地來逼迫我們用自由主義的憲政理論主導所謂的“社會主義憲政”,干擾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和方向。圍繞“憲政”問題的爭論並非語詞之爭那樣簡單。
有的同志看到了憲政的階級屬性,也不贊成按西方的觀點解釋憲政,但試圖賦予憲政以社會主義的原則與內容。把“社會主義憲政”的本質解釋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本出發點與前提,以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為目標,以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等為特征的社會主義國家關於實施、維護和發展完善憲法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但既然我國已探索出一條適合自己國情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成功之路,並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概括,其實就不必再借用“憲政”的帽子了。
討論中,一些看似有道理實際上卻是似是而非的說法,在實踐上容易誤導我們的民主政治建設。
有一種說法認為,有憲法即有憲政。中國自有憲法以來就是一個憲政國家,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實行的就是“社會主義憲政”。實際上,有憲法未必有憲政,有憲法與有憲政之間沒有必然聯系。憲政本身有著獨特的西方內涵和制度屬性,它不是一個可以隨意粘貼的標簽。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出發,憲政歸根結底是資產階級維護自身統治、實行階級壓迫的工具。社會主義國家雖有憲法,但因為實行與資本主義制度相對立的社會主義制度,在西方觀念裡當然不屬於憲政的范疇。而像英國等國家雖沒有成文憲法,但由於國家的制度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它們仍然是憲政國家。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有我們黨曾提出“新民主主義憲政”,就可以提“社會主義憲政”。對於這個問題,若僅從形式上因為有新民主主義憲政,所以就應有“社會主義憲政”,這是毫無認識意義的。
1924年,孫中山在《建國大綱》中,曾將“建國”程序,劃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而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利用“軍政”、“訓政”的說法,作為實行反革命專政和剝奪人民一切自由權利的借口。為了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專制統治,將促進憲政變為啟發人民覺悟、向蔣介石要民主自由的武器,以喚醒廣大民眾的政治覺悟與革命熱情,中國共產黨決定舉起當時象征民主與進步的憲政旗幟,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鞏固與發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推進中國的民主進程和民族解放事業。在抗日戰爭期間,特別在抗日戰爭后期,中國共產黨把參加和促進憲政運動作為黨的一項重要方針提出來。
提出新民主主義憲政,與新民主主義社會這一特殊社會形態的性質也有著直接聯系。在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由於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力量還沒有取得全國政權,新民主主義社會還不具備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民主的條件,因此,如何從政治上聯合、團結各革命階級,包括民族資產階級,建立最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孤立和打擊一切漢奸反動派,實現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和要求,就成為黨面臨和解決的重要問題。而借鑒資本主義憲政民主的某些形式,比如多黨制、議會民主和三權分立,並加以革命性地改造,以促進民主革命事業的發展,不失為一種有益的嘗試和選擇。這一選擇與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性質顯然不相悖。
也正因為憲政民主的特殊屬性,毛澤東把憲政嚴格限制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的范圍,把新民主主義憲政與舊式的資本主義憲政、新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區分開來。他指出:西方的憲政“實際上都是吃人政治”,“那種舊式的民主,在外國行過,現在已經沒落,變成反動的東西了。這種反動的東西,我們萬萬不能要”。正因為把憲政嚴格限制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的范圍,所以在新中國成立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黨中央便不再使用“憲政”這個政治術語,更不用說提“社會主義憲政”了。我國目前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社會的性質已是社會主義了,這與新民主主義社會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可適用於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憲政,也就不能再適應社會主義社會的性質與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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