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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學:認清“憲政”的本質

2013年05月29日07:59    來源:黨建

不能把“憲政”作為我國的基本政治概念,避免陷入“話語陷阱”

有些人在理論概念上不加區分地實行“拿來主義”,似乎隻要是得到西方學界認可的概念,都可以直接拿到中國來套用,其理由就是和國際學術界接軌,否則無法對話,自己的學術地位就無法被認可。就有些學術概念而言,這樣做不會產生太大的問題。但是,一個概念,總有其形成的理論和實踐的歷史過程。對於一些集中反映和支撐著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核心學術概念,必須格外慎重,不能落入其背后隱藏著的“話語陷阱”。“憲政”就是反映資產階級經濟政治理論與實踐的核心概念,被這樣一個概念牽著鼻子走,就意味著自我解除思想武裝。

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近60年的實踐探索,我們已經有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基本政治概念。這些基本政治概念是對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經驗的科學總結,正確反映了我國政治制度的本質和特征,符合我國的國情,含義清晰、准確,對完善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具有深遠的指導意義。多年來,我們按照這些基本政治概念體現的指導原則,貫徹我國憲法的精神,依憲行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很大進步。今后我們還要以憲法為指導,不斷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但決不能把“憲政”作為我們的政治綱領和基本政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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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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