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二機部黨和行政的領導力量,為原子彈研制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証
1962年11月29日,在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就曾決定加強二機部黨和行政的領導力量,並選調了干部。﹝11﹞(p516)1963年3月19日,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討論了在二機部建立政治部的問題。4月2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文件,同意將中共第二機械工業部黨組改成黨委,由部黨委加強對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領導,並在二機部建立政治部。7月5日,陝西軍區政治委員牛書申調任二機部副部長兼政治部主任。7月24日,劉西堯被任命為二機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同時,中央專門委員會還責成有關部委、省委,分別指定一名副部長、副書記直接過問與二機部的協作情況和問題,支持本省內各核工業單位的工作。
(四)全面檢查原子彈研制工作第一線工程,監督“兩年規劃”的落實
1962年12月4日,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討論和批准了二機部提出的“兩年規劃”。會后,包頭核燃料元件廠的幾位領導來北京開會,劉杰向他們傳達了中央專門委員會審議通過“兩年規劃”的情況,大家深受鼓舞,表示一定要堅決按照“兩年規劃”要求,千方百計完成任務。然而,也有人對“兩年規劃”能否實現心存疑慮,認為總目標及實現總目標的措施計劃的制訂缺乏客觀根據,帶有很大的主觀成分。對此,中央專門委員會非常重視,即刻責成國防工業辦公室和國防科委組織聯合檢查組,以國防科委副主任劉西堯為組長、中央專門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秘書長劉柏羅為副組長,對二機部各機關、基層工廠、礦山、設計院、研究所作出全面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工作組內部又有個別同志機械地按蘇聯專家所說的絕對工期計算,向周總理報告,說兩年規劃難以實現。”﹝13﹞(p334)三個多月后,劉西堯代表檢查組在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對檢查結果作了匯報。檢查組認為,“兩年規劃”的提出是根據幾個主要生產廠的基本建設、生產技術和原子彈研究、設計和試制進度制定的。雖然現階段的研制工作還存在大量問題和一些突出的薄弱環節,但若能從現在起就切實抓緊,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困難也是可以克服的。周恩來在聽取匯報后指出:“這一規劃是全體職工同志努力的結果,有了規劃就有了軌道,我們相信中國人民的智慧,一定能夠搞出來。”﹝11﹞(p541)通過這次系統的檢查,不僅對當時的研制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更對后來的研制進程有了客觀的預見,打消了一些人對“兩年規劃”能否完成的疑慮,堅定了各方對勝利實現“兩年規劃”的信心。
(五)為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的爆炸試驗作出周密部署
1963年下半年,第一顆原子彈的研制工作已經突破了重要理論和關鍵技術的難關,中央專門委員會開始著手安排首次核試驗工作。1963年7月26日、27日,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作出將地面試驗放在第一位的決定。鑒於我國鈾濃縮廠已經生產出可以作為原子彈裝料的合格的高濃鈾產品,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性試驗問題。1964年4月11日,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提出:第一顆原子彈裝置爆炸試驗採取塔爆方式,“原子彈爆炸試驗工作按九月十日前做好一切准備,等待中央常委派骨干到現場,試驗時間由中央常委會決定。請國家氣象局負責把氣象預報搞准。”﹝11﹞(p633)9月16日、17日,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討論了關於核爆炸的准備工作、預演總結、正式試驗時間及其他有關問題。21日,周恩來將正式試驗在10月進行的報告轉交給毛澤東並附信說:急需中央在9月24日前對原子彈爆炸的具體時間作出決定,“因為如決定今年爆炸,以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上旬為最好,而事前准備時間至少需二十天﹔如決定明年四五月與空投航彈連續試炸,也需要在十月作過冬准備﹔如需從戰略上進行考慮,推遲爆炸,使之與第二套新的基地的建設和導彈及核彈頭生產相銜接,也需要有方針上的決定。”﹝18﹞9月22日,周恩來代表中央專門委員會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上匯報了首次核試驗的准備工作和中央專門委員會的試驗方案。會議作出了早試的決定。翌日,周恩來約賀龍、陳毅、張愛萍、劉杰、劉西堯等開會,向他們傳達了中共中央常委擴大會議的決定,並對第一顆原子彈試爆的各項准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討論和周密的部署。
1964年10月16日,中國第一顆原子彈在新疆羅布泊試爆成功。這一聲巨響打破了世界大國的核壟斷和核訛詐,維護了國家安全,鞏固了世界和平,大大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的成功試爆,中央專門委員會功不可沒。回顧中國原子彈研制歷程,不難看出,中國之所以能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獨立自主地攻破原子彈研制難關,離不開中央主要領導的親自關心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離不開中央專門委員會的統一協調和全力保障。中央專門委員會科學規劃,全面協調,周密安排,出色地完成了全國大力協同進行原子彈研究和試驗工作總指揮的重要任務。
﹝ 參 引 文 獻 ﹞
﹝1﹞《賀龍文選》下卷,軍事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51頁。
﹝2﹞李烈主編:《賀龍年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68頁。
﹝3﹞《聶榮臻科技文選》,國防工業出版社1999年版,第231頁。
﹝4﹞《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4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763頁。
﹝5﹞《張愛萍軍事文選》,長征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頁。
﹝6﹞周均倫主編:《聶榮臻年譜》下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51頁。
﹝7﹞《劉少奇年譜》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562~563頁。
﹝8﹞《羅瑞卿軍事文選》,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年版,第619頁。
﹝9﹞《鄧小平年譜(1904~1974)》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0~1731頁。
﹝10﹞《建國以來毛澤東軍事文稿》下卷,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頁。
﹝11﹞《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513頁。
﹝12﹞《當代中國的核工業》,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51頁。
﹝13﹞《不盡的思念》,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343頁。
﹝14﹞《國務院關於為第二機械工業部抽調七百名技術工人的通知》,北京市檔案館:002-015-00506。
﹝15﹞《關於為二機部抽調三千三百名技術工人和技工學校畢業學生的通知》,北京市檔案館:002-020-00909。
﹝16﹞《1964年2月21日第二機械工業部發給北京市人委的電報》,北京市檔案館:002-015-00506。
﹝17﹞《國務院批轉第二機械工業部、勞動部、衛生部〈關於從事第二機械工業部放射性工作人員營養保健暫行規定〉》,北京市檔案館:002-015-00505。
﹝18﹞《周恩來軍事文選》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