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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專門委員會與中國第一顆原子彈成功試爆
聶文婷
2013年05月23日15:25   來源:當代中國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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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專門委員會的成立

經過1961年和1962年自力更生的艱苦實踐和努力,到1962年下半年,原子彈研制工作已經發展到了由量變向質變轉化的關鍵時刻。1962年9月11日,二機部向中央提出爭取在1964年最遲在1965年上半年試爆第一顆原子彈的“兩年規劃”(1962年11月二機部黨組正式向中央報送《1963年、1964年原子武器、工業建設、生產計劃大綱》)。然而,原子彈研制工作是一項龐大且復雜的系統工程,是國家科學技術和工業生產水平的集中表現,沒有哪個部門能單獨完成。“兩年規劃”不僅規定了最終目標,還指明了分階段、分系統的具體目標﹔不僅提出了領導機關要抓的工作和要為基層解決的問題,而且也指出了各系統各單位必須要完成的任務。因此,僅靠二機部的力量不可能成功實現“兩年規劃”,需要各方面力量予以協助和支援。早在1961年10月,張愛萍在《原子能工業建設的基本情況和急待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報告中就提出:“明年是二機部第一線工程建設和科學研究任務最關鍵的一年,要抓得很緊,才能在時間上有切實的保証。要做到這一點,除二機部本身需要進一步深入對所屬各單位的具體領導和幫助,進一步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克服某些單位分散力量,放鬆第一線任務的現象外,還必須從中央各有關部門到各有關中央局、省、市都能及時地從各方面給以大力支持。”﹝5﹞此時,“兩年規劃”對下一階段原子彈研制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作為“兩年規劃”的制定者,二機部是原子彈研制工作的執行機構,既缺乏絕對的領導權力以駕馭整個局面,也難以從一線攻關中抽出人力和精力專司整個工程的領導工作。另一方面,即將出現的黨政軍民、各行各業、有關部委、有關地區全面攻關會戰的局面超出了現有機構組織協調能力的范圍。即使是擁有領導和統籌協調權力的國防工業辦公室,也隻能在國防科研、國防工業內部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在這種情況下,成立更高層級的專門領導機構以加強尖端武器研制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已成為當務之急。

1962年10月10日,二機部部長劉杰向聶榮臻、羅瑞卿及國防科委其他領導人匯報了二機部爆炸第一顆原子彈的“兩年規劃”設想。同時,二機部第九研究所副所長朱光亞則以9月19日擬定的《九局第一種試驗性產品為了保密,在當時行文中,把第一顆原子彈裝置以“第一種試驗性產品”來代替。的科研、設計、制造與試驗工作的計劃綱要及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草案)》為依據,向與會者說明了第一顆原子彈裝置研制、試驗的計劃綱要及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同時說明了核爆炸試驗可考慮分兩步來進行,第一步做地面或甚至地下爆炸試驗,第二步做空中爆炸試驗。針對二機部提出的技術力量、設備材料等問題,聶榮臻指出,關於技術力量的補充問題,要根據二機部的具體要求研究一下,向中央提出建議。關於設備、材料問題,凡軍隊可以解決的,盡量予以解決,能在全國范圍內調劑解決的,向中央提出來。聶榮臻還特別強調了有關原子彈研制工作的協作問題:“對於協作問題,一方面抓緊同三機部、一機部即第一機械工業部。的協作,另一方面請錢三強親自抓緊同中國科學院19個所的協作。協作問題,各有關部門應有個專門機構抓,這點很重要,應該提出建議。”﹝6﹞10月19日,劉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匯報會,朱德、聶榮臻、楊尚昆等參加了會議。在聽取了國防工業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趙爾陸關於國防工業口的基本情況、當年計劃執行情況、1963年和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安排等問題的匯報后,劉少奇指出:“導彈和原子彈都需要中央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抓,做組織工作、協作工作,下命令的工作。這兩彈要搞個小的機構,不這樣抓,這裡一拖,那裡一拖,時間過去了。這種尖端,各國都是這樣抓起來的。我們社會主義要抓得更好。無非是創造條件,使它能夠順利地前進。”﹝7﹞根據會議指示,10月30日,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羅瑞卿向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上報《關於建議成立中央專門委員會的報告》。報告指出,要實現原子彈爆炸,“除了二機部本身要做艱苦努力外,還必須取得各工業部門、科學研究單位的密切配合,以及全國在人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援。現在,離預定的日期隻有兩年的時間,為了抓緊時機,更有力的保証實現這個目標,建議在中央直接領導下,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加強對原子能工業的領導,隨時檢查、督促計劃執行情況,並在必需的人力、物力上進行具體調度,及時解決在研究、設計和生產建設中所遇到的問題。這樣做,不但可以避免在時間、進度上的拖延,而且可以有效地集中可能的人力、物力在物質技術上給以適當的保証。”﹝8﹞11月2日,鄧小平在羅瑞卿的報告上批示“擬同意”,並請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彭真核閱。﹝9﹞3日,毛澤東在報告上批示:“很好,照辦。要大力協同做好這件工作。”﹝10﹞11月17日,周恩來在西花廳主持召開中央專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宣布中共中央直接領導下的中央專門委員會正式成立,主任為周恩來,成員有賀龍、李富春、李先念、聶榮臻、薄一波、陸定一、羅瑞卿七位副總理和趙爾陸、張愛萍、王鶴壽、劉杰、孫志遠、段君毅、高揚七位部長級干部。中央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由羅瑞卿任主任,趙爾陸、張愛萍、劉杰、鄭漢濤任副主任。辦公室附設於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12月14日,中共中央向中央軍委並中央有關部委和國務院有關部的黨組,各中央局並有關省、市、自治區黨委發出《關於成立十五人專門委員會的決定》。決定指出:“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原子能工業的領導,更有力地促進原子能工業的發展,力爭在較短時期內取得更大成果,遵照主席‘要大力協同做好這件工作’的指示,中央決定:在中央直接領導下,成立一個十五人專門委員會”。“委員會是一個行政權力機構,主要任務是:組織有關方面大力協調,密切配合﹔督促檢查原子能工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執行情況﹔根據需要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及時進行調動。委員會的決定,由有關方面堅決保証,貫徹執行。”

中央專門委員會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級別最高的專項工程領導機構。中央專門委員會的成立,加強了中國原子能工業、核武器研制、核科學技術工作的統一領導,確保了對國防科研、國防工業、各相關工業部門和各相關省區市的全面協調與調度,中國原子彈研制工作迅速進入全方位攻關會戰的新階段。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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