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現代化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我國農村發生了深刻變革,傳統農業正向現代農業轉變。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已成為實現這一歷史性轉變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然而,任何一種經濟體制的建立,都必須根植於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土壤。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家庭農場制是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生產經營體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這一重大改革,沖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牢籠,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我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連續登上幾個大的台階,農業生產徹底告別了短缺時代,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實現了從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的歷史性跨越。但是,由於家庭承包責任制是一種按人口平均分配和土地肥瘦搭配的小規模均田制,加之我國人均耕地面積甚少,從而導致土地的嚴重細碎化,小規模的農業生產排斥現代農業的發展,為小農經濟的存在和延續提供了土壤。
現代農業需要相適應的生產經營方式,規模化、集約化、組織化、社會化是現代農業對生產經營方式的內在要求。而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市場化生產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符合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符合農業生產特點的生產經營方式。從發達國家的實踐看,無論是美國模式、歐洲模式還是日本模式,都普遍實行了家庭農場制這一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我國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演進,同樣要求建立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家庭農場克服了小生產的弊端,有利於實現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有效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有利於廣泛採用現代化的農業生產技術,實現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有利於增加農民家庭的財產性收入,提高農民的消費能力﹔有利於農民的分化,培養和造就現代職業農民。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建立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不是對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否定,而是對這一體制的完善和發展。它在不改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前提下實現了規模經營,從而為現代農業的發展開辟了道路。因此,我們應當從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農業體制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有力措施,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加快建立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為我國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可靠的體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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