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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彰:交友要避害
——在第二十期青海省中青年領導干部培訓班結業式上的講話
(2011年6月3日)
2013年05月16日10:39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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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也有朋友﹔領導干部也需要交朋友。但領導干部最終栽在朋友手裡的事頻頻發生,教訓沉痛。這就給我們一個重要提醒:交友要避害。在大家即將結業返回工作崗位之際,我把這句話送給大家,作為母校給你們的臨別禮物。

我所說的交友要避害,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避趨害交友。

這是說為什麼交友。趨利避害,這是人的行為目的,也是人的行為准則。領導干部交朋友也是如此,也應當如此。

但問題在哪裡呢?對領導干部來說,利,往往就是害。利,尤其是物質利益,是領導干部不能隨便趨之若鹜的。一個領導干部,如果把追求物質利益作為行為目的,當成行為准則,最終就會毀掉自己。這種趨利,一開始就是在趨害。

領導干部交朋友,同樣不可逐利,即不能為了獲取物質利益,例如為了獲取金錢而去交朋友。這樣交朋友,在起點上就錯了,如不調整,終點也很難有好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趨利交友,就是趨害交友﹔趨利交友,就是奔著糖衣炮彈交友,沖著毀掉自己的結果去交友。請想想,我們能帶著這樣的結果作為目的去交友嗎?顯然不能!這就是我所說的“避趨害交友”的意思。

不幸的是,有的領導干部就是在趨害交友。下級求見,很難一見,而老板可以推門而入﹔群眾反映聽不進去,而包工頭請托可以違規予以滿足﹔他們樂於傍“大款”,拜“大款”,就是利益熏心,圖謀不正,結果害了自己。

第二,避害人之友。

這是說交什麼友。有些人作為朋友,交多少都沒有關系,因為他們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不求索取,推己及人。有些人作為朋友,交一個也很危險,因為這種人與你交友,包藏禍心,不知哪一天,可能被其所害。這就是我所說的“害人之友”。

“害人之友”臉上無標牌,手上無刀劍,識別極其困難。不僅如此,“害人之友”因為想要害人,就要想方設法靠近人,取悅於人,因而往往滿面笑容,熱情大方,惹人喜愛,更是讓人防不勝防。交友怎麼才能避害人之友呢?

其實,對領導干部來說,識別一個人是不是“害人之友”,十分簡單,極其容易!“害人之友”,就是“以錢換權”之人。當一個人,與你交友,就是看中你手中的權,而且為能用上你的權,給你送錢送物,特別是重金貴物,這個人就是害人之友。

這種人,一露苗頭,就要提防﹔就要採取措施,比如好言相勸,婉言謝絕。勸謝不聽,甚至變本加厲,就要堅決斷交。心慈手軟,如數照收,繼續觥籌交錯,你就等於交上了“害人之友”。

當然,“以錢換權”之人,多數並無害人之心,他們送錢送物,只是為了鞏固所謂的友誼,表達感情,表示謝意。而且都說是朋友之間,禮尚往來﹔兄弟之間,有福同享,等等。但隻要你利用職務之便,為他辦了事﹔同時,隻要他所送錢物達到或超過一定數額﹔你就等於收下了“定時炸彈”。這種朋友,即使心無惡意,也要算作“害人之友”之列。正因為這個道理,我常常提醒企業界的朋友,別害領導﹔一個領導干部既然是你朋友,你就別為難領導,不好辦的事別要領導辦。合乎條件的事為你辦了,也就辦了,別去酬謝。酬謝就等於害朋友。至於那些少數“朋友”,每送你一次,便在本子上記下一筆,甚至暗中錄音錄像的,那便是一些標准的“害人之友”,他們一開始就刻意留下証據以便達到害倒領導干部之目的。

這裡,我要特別說明,“害人之友”,品類繁多,五光十色,並非“以錢換權”一種。我僅說這一種,是因為這是最大量、最常見、對領導干部殺傷力最大的一種“害人之友”。

(責編:萬鵬、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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