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措施
交管部門認為對行人罰款還不現實——
“規勸”能否奏效?
“結合本市目前的實際情況,我們認為對行人交通違法進行經濟處罰還不現實,仍以教育規勸為主。不過,從4月初開展的為期半年的專項行動中,我們繼續把治理行人交通違法作為了重點。”市交管局秩序處負責人介紹。
“行動中,我們首先會想方設法多投入警力,在重點路口設置文明交通宣教點,不以實施罰款為目的,通過面對面的宣傳教育,意在使交通違法人受教育后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自覺端正態度,從而養成文明走路的良好習慣。為使這項工作落到實處,我們的內部考核力度同時加大,將路口直觀秩序、路口行人守法率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強化日常檢查,將路面直觀秩序情況納入對各單位工作整體評價,以增強民警的嚴管責任心。”
該負責人表示,在自身嚴管、加大行人交通違法治理力度的基礎上,市交管局還圍繞行人違法多發問題,向其他相關部門提出了合理化建議,其中包括向建設部門提出在重點繁華區域、人流密集的主干線增設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等。
採訪中,說到治理行人交通違法,多名交警和輔警均無奈地表示:“罰款,幾乎不可能。現在我們基本上是以教育糾正為主,即便這樣,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痛痛快快地接受。我們天津人有看熱鬧的喜好,如果我攔住一個闖信號燈的行人去處罰,肯定會吸引不少圍觀者,甚至造成路口擁堵,容易引發安全隱患。除此之外,不少行人也心存僥幸心理,我就是不給你錢,你能把我怎麼樣?而這種死纏爛打的做法,也嚴重影響早晚高峰時段路口的管理。另外,同一時間交通違法者過多,交警不能一一糾正、處罰,也會成為不少違法當事人跟交警狡辯的借口。”
由此看來,實行罰款處罰難度確實很大,但以宣傳教育代替依法處罰的治理方式能否遏制行人交通違法多發?採訪中,針對上述問題,很多市民發表了觀點。
“以教育為主?先不說效果會如何,這教育在哪兒呢?”駕齡13年的駕駛員劉先生說,“我天天開車外出,經常需要在路口左轉彎,可一些繁華路口沒有3個燈時根本過不去,為什麼?即便一個行人擋在車前,你敢走嗎?一堵就是一串,夠嚴重吧!可盡管這樣,我從沒見過有警察過來教育行人的。”
記者日前在中環線佟樓路口採訪時,確實看到路口有一名交警和4名輔警。然而,半小時內,面對百名以上行人交通違法,交警始終沒有上前制止。輔警偶爾出言提醒,但效果甚微。“輔警的作用只是協助,沒有執法權,與交警執法有本質的區別,他們的行為也代替不了交警。交警不作為,法律的執行無從談起。”南開大學青年學者汪先生認為,“警告也好、罰款也罷,關鍵是落到實處。而且,警告的作用肯定不如罰款。”
“輔警的存在,只是對非機動車管點兒用,行人根本不理會,而且這點兒作用有時會帶來負面效果。”每天騎車上下班的王先生說,“有輔警的路口,非機動車確實規矩多了,可沒輔警的路口,反倒越來越亂了,很多人產生了‘沒人管就隨便過’的心理。”
“去年,快速路西北半環上,我曾親眼看到過一起夏利車為了躲避跨護欄行人導致車翻人傷的惡性事故,司機流血昏迷,可那兩個行人跟沒事人一樣揚長而去。”說到行人交通違法,機關干部苑先生氣憤地質疑,“光靠說服教育就能管用?法不責眾,那只是托詞,很難服眾。”
“嚴管嚴罰都不見得能根治行人交通違法,更何況說服教育!”採訪中,名數市民認為針對目前行人交通違法多發的現狀,因為怕麻煩而放棄處罰並非明智之舉。
5探討
採訪中多位市民支持嚴管——
怎樣才能終結陋習?
近期,“中國式過馬路”再度成為熱議話題,針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多發,浙江、北京等地陸續選擇了最直接的處罰方式——罰款,行人違法話題之所以引起關注,是因為有明確執法依據的處罰措施卻因“法不責眾”、“法難責眾”,幾乎從來沒有落實過。怎樣做才能遏制行人違法?記者也採訪了多位市民。
“現在行人交通違法多發,是根深蒂固的問題,亟須的是威懾措施,起碼應該是宣傳教育和處罰兩手抓,隻有不斷地‘殺一儆百’,人們的知法守法意識才能普遍提高。”一位七旬劉姓老人說:“前些年馬路攤販、馬路餐桌隨處可見,現在為什麼少了?執法得從嚴啊。”
“嚴管是必須的。”耀華中學路老師認為,“現在機動車越來越多,交通擁堵到處發生,嚴管的思路是正確的,因為最終受益的是所有交通參與者,我們積極支持,可執行法律不應該有偏頗,也不能打折扣,不能因為嫌費事就不重視,既然都是交通參與者,法律面前就應該一視同仁,而且要形成長效機制。隻有這樣,並能長期堅持,交通環境才會越來越好。”
同時,多位市民認為,遏制行人違法應引起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提高交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至關重要,其中天橋、人行便道、地下通道、路口人行道及信號燈的建設完善工作應該進一步加快。( 作者:陳玉軍 本版照片:吳迪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