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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款吃喝:制度剛性與國外經驗
王建民
2013年03月29日09:54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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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美國、日本等“三管齊下”治理公款吃喝

剛性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需要借鑒國外經驗。瑞典用“火眼金睛”保証公費支出高效透明。政府各部門的公務資金額度由中央政府決定,政府部門的所有決策和執行都要受到議會的嚴格監督。議會下屬的部門和機構在監督政府時各有分工,一雙雙“火眼金睛”使得政府各部門都力求做到最佳,尤其是在公費支出上更加嚴格律己。這樣,瑞典政府官員公款大吃大喝的事根本不可能發生。

在美國,國會和地方議會制定了很多相關法律控制和監管公款吃喝,如著名的“牙簽法案”。規定企業或者說客不得擺宴席請官員吃飯,舉辦“酒會”可以,酒會上所有的食品都隻能用“牙簽”或者用手拿著吃,不得有正式的飯菜。在美國餐館消費需要納稅20%,而納稅和小費不能報銷,即便是美國總統請客吃飯花費10萬美元,總統也得自掏腰包付2萬美元的稅和1萬多美元的小費。

日本為解決公款吃喝問題於1996年專門頒布了一項法令,法令規定,每次宴請要經過三層審查才能通過預算。到年底,請誰吃喝要向議會報告,還要向納稅人公開:請的誰、吃的什麼、喝的什麼、誰作陪、達到什麼效果等等,一一記錄、逐項審核;審核不過,就得宴請者自己掏腰包。另外,從1994年起,日本各地陸續建立了民間行政觀察員制度,對政府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納稅人的錢到底是怎麼用的,他們時常向政府提意見,要求公開財務。

所謂“他山之石”無需多談,形式可能有異,但內在邏輯和目的相同。簡而言之就是“三管齊下”——“管住錢、管住人和管好環境”,讓意欲大吃大喝的公共權力行使者“吃不到”、“不敢吃”和“不想吃”。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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