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二)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新華社發
——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