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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劉樹成:鞏固和發展經濟適度回升的良好態勢

劉樹成

2013年02月25日08:4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重視跟蹤分析和把握發展形勢的新變化。這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指導意義。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國內外環境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世界經濟由危機前的快速發展期進入深度轉型調整期,國際經濟形勢錯綜復雜、充滿變數﹔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期進入增長階段轉換期,進入潛在經濟增長率下移的新階段。在這種大背景下,我國GDP季度同比增長率在經歷了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嚴重下滑以及2009年政策刺激下的“V形”反轉之后,從2010年第二季度到2012年第三季度,又出現了連續10個季度的下滑趨勢。就在人們為此而擔心時,從2012年9月起,我國經濟運行的多項重要指標結束了探底下滑,開始出現企穩回升態勢。但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穩固,部分行業、部分企業還面臨經營困難,經濟形勢可謂是“乍暖還寒”。當前,應鞏固和發展已出現的適度回升的良好態勢,努力實現穩中求進、扎實開局。為此,需要回答以下三個問題。

我國經濟增速能不能回升

影響經濟運行的因素有很多,這裡主要討論與趨勢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有關的問題。要判斷2013年我國經濟增速能不能回升,就要搞清楚從2010年第二季度到2012年第三季度的這一輪經濟增速下滑是趨勢性因素還是周期性因素在起作用?抑或是兩種因素都在起作用?如果是兩種因素都在起作用,那麼,究竟是哪一種因素的作用更強、更重要?

趨勢性因素,是指決定經濟運行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基本走向的各種因素,諸如要素投入因素、資源稟賦因素、生態環境因素、體制機制因素等。周期性因素,是指影響經濟運行短期波動的各種因素,可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是經濟體系本身的使其向上擴張的因素和使其向下收縮的因素。向上擴張因素和向下收縮因素形成的兩種力量此起彼伏、此長彼消,各自積蓄到一定程度而交替起作用,形成經濟的短期波動。第二大類是逆周期調節的宏觀調控政策因素。由於宏觀調控政策變化直接受到經濟短期波動態勢的影響,需要進行逆周期調節,從而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點。

本輪經濟增速下滑是趨勢性因素與周期性因素交織在一起、共同起作用的結果。趨勢性因素決定經濟波動的中軸線位勢,周期性因素影響經濟波動的上下幅度。分析經濟走勢,關鍵在於把握它們各自不同的作用特點及政策含義,否則,就會產生兩種誤導:一種是,隻看到周期性因素的作用,而忽視趨勢性因素的作用,以為像過去那樣,簡單依靠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就能使經濟增速迅速回升。這是不合時宜的,因為在當前國內外大環境下,特別是在我國潛在經濟增長率開始下移的大背景下,即使採取強刺激政策,經濟增速的大起也不可持續,有可能重回過去的粗放型、速度型經濟增長方式,導致經濟大起大落。另一種是,隻看到趨勢性因素的作用,而忽視周期性因素的作用,以為今后我國經濟增速隻會一年一年滑下去,把短期波動中低谷期的較低經濟增長率誤認為是長期趨勢線,該回升的時候不敢回升,以至貽誤來之不易的經濟回升的良好態勢。

因此,一方面,應重視趨勢性因素的作用,加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進改革開放和長效的體制機制建設,把握好經濟增速,使之既不過高、也不過低地偏離中軸線﹔另一方面,應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繼續把握好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充分發揮宏觀調控政策的逆周期調節和推動結構調整的作用,鞏固和發展已出現的適度回升的良好態勢。目前,我國經濟增速剛剛呈現企穩回升態勢,還有一定的回升空間,不需要採取力度過大的刺激政策,而應在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貨幣政策中適時微調、預調。今后5年,在實際經濟運行中,應把握好經濟增速適度回升的上限:一是不引起經濟過熱,GDP增長率最高不要超過10%﹔二是不引起明顯的物價上漲,物價上漲率不要超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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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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