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斌
2013年02月21日09: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經濟發展到現在,老百姓確實需要更多假期來提高生活質量。目前歐美發達國家帶薪年休假一般在20天以上,多的可達6周。與中國同為金磚五國的巴西帶薪年休假期有30天(22個工作日),俄羅斯28天(20個工作日),南非21天(15個工作日),印度也有12個工作日。
不過,發達國家休假制度的推行,確實都不是一蹴而就。《國民旅游休閑綱要》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與多方面因素有關。我國地區發展不平衡,企業承擔成本的能力不同,落實帶薪休假需要一個過渡期。
帶薪休假難以落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首先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講,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意味著用工成本增加,用人單位尤其是民營企業因此缺少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動力,這些年人力成本的上升更是加重了上述局面。
其次,單位和職工的地位並不對等。在目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休假權”往往與“就業權”相互矛盾。職工一旦要求落實休假權,則就業權可能就得不到保障。很多人也不得不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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