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7月,黨的六大在莫斯科召開,這是唯一一次在國外召開的黨代會,大會通過黨章也是唯一不是在國內修改和通過的黨章。黨章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項根本原則,這是第一次明確規定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原則,對於健全完善黨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義。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抗日戰爭即將取得勝利前夕,黨的七大在延安隆重召開。在長期斗爭中逐漸成熟起來的中國共產黨,對中國革命規律和黨的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的水平。 新《黨章》首次增寫總綱部分,闡明了黨的性質、綱領、宗旨、作風、群眾路線,從而使黨章具備了完整的理論形態﹔第一次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第一次歷史性飛躍﹔首次以條文形式規定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完善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科學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內涵,即在民主的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提出了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四個服從”。七大黨章是第一部完全獨立自主修改的黨章,是民主革命時期一部最完備的黨章。
1956年9月召開的八大,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后召開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八大黨章充分體現了執政黨建設的新特點,明確提出了對執政黨建設的新要求,反映了我們黨探索執政黨建設的新成果。主要內容包括:提出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和實現現代化的目標,黨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這正確地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體現了執政黨工作重心的轉變﹔二是提出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群眾路線的傳統﹔三是提出了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原則﹔四是明確規定了黨員的十項義務和七項權利。
八大后的20多年,中國共產黨召開了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了三部黨章,即九大黨章、十大黨章和十一大黨章。這些黨章都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制定出來的,不可避免帶有“左”的錯誤的痕跡。
1982年9月召開的十二大,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黨章再次重申並明確黨的性質是中國共產黨的本質屬性,“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正確解釋了黨的指導思想:“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証明了的關於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明確了現階段我國的主要矛盾和黨的任務,“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中國共產黨在現階段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總綱中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執政黨建設的新要求。同時,黨章增加了《黨的干部》專節,明確規定了黨的干部的定義,黨的干部路線、黨的干部隊伍建設方針,黨的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廢除干部職務終身制等,提出了干部隊伍“四化”方針。首次寫進入黨誓詞。這表明在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中國共產黨開始了執政黨建設的新探索。
現行黨章的主體是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來,在保持黨章基本內容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對黨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1987年11月,黨的十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是第一次也是迄今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條文修正的形式對黨章進行修改。修正案共10條,總共有13處增刪改動,著重體現在黨的領導體制和黨內選舉制度的改革方面,表明黨的建設正在走上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通過的黨章第一次鄭重提出了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概念,闡述了這一理論的科學內涵和歷史地位,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隻有7處150個字的修改。這部改動最小卻意義重大的黨章,第一次明確提出了“鄧小平理論”的科學概念,並把它確立為我們黨的指導思想。這是我們黨從歷史和現實中得出的不可動搖的結論,也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識和心願。2002年,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進一步豐富了黨的性質的理論表述:“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主要修改內容共有15條,既充分體現了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的重大成果,又充實了黨的基本路線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內容,充實了黨的建設的內容。這部黨章將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精辟概括﹔豐富了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把黨的一系列對內對外重大方針政策寫入黨章﹔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更加突出制度建設﹔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