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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3年02月20日08:0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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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是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一個基礎性環節,核心是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下,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著力解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問題,應在以下兩個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第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方針是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目標是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黨的十八大報告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部署社會建設時,鮮明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闡明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初次分配,一般是指生產成果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之間,按貢獻份額進行分配的過程﹔再分配是指國家通過稅收、財政轉移支付、各類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等對初次分配結果進行調節的過程。根據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收入分配導向,既應有利於調動經濟活動參與者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率,也應相對公平地保証所有社會成員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特別在再分配環節上實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舉措,來補充初次分配中可能因生產要素佔有不公平所導致的“短板”,形成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長效機制。

第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任務是形成制度完善、調控有效、比例合理、關系協調的收入分配格局,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為此,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的總體要求,一是要在“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方面,按照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確定、政府監督指導的原則,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二是要在“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方面,要強化政府責任,合理運用稅收政策工具,減輕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力度,不斷健全公共財政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大幅提高居民轉移性收入,重點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傾斜,確保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穩步提高。三是要“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在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方面,要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監管,加大執法力度,重視信息監測等方式,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勞有所得,是極為重要的民生問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關系億萬群眾切身利益,我們既要不斷完善市場機制,也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既要多方並舉、多管齊下,又要統籌協調、扎實推進,努力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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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晶、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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