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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建設負重前行
——訪國家行政學院馬慶鈺教授:
2013年02月01日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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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中,中國社會組織獲得重大發展,成為推進中國社會改革與發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而中國社會組織的發展與進步,也是中國社會改革與開放的一個重要結果,二者互為因果關系。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為此,本報記者近日就這一具有重大意義的系列話題,採訪了在國內政治學和公共管理學領域有重要影響的國家行政學院馬慶鈺教授。

記者:馬教授您好。我們注意到十八大報告中在涉及改善民生創新管理,加強社會建設時,提出要“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您認為設立這一目標的背景是什麼?

馬慶鈺教授:我和很多學者一樣,都注意到了這個中央以前從未使用過的新概念新提法,而且國家民政部的主要領導和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在十八大結束不久,即很快約請國內在社會組織管理領域有影響的十幾位專家,專門就這個問題進行了交流和研討。我認為,主要是因為國內外兩個方面的因素推動了我國執政黨社會體制建設的步伐,並適時提出了這個從屬於社會體制建設的新目標。外面的因素,就是指國際社會公共管理大趨勢的影響。上世紀1980年前后在國際范圍內出現了波及廣泛的行政改革浪潮,這個改革的走向總的來看,就是改變政府的全能理念和強勢實踐,推動政府傳統管理與服務從集中走向分散,從一元走向多元,從壟斷走向參與。這個被稱作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治理的大潮,就使得社會組織的地位日益凸顯。這是我說的外因。

記者:您還講到了內部因素對“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影響,是什麼樣的影響?

馬慶鈺教授:我認為這個影響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政府職能轉變幾乎伴隨著我國行政改革的全過程。政府在改革中已經認識到一定要按照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要求來清理和設定自身職能,但是在實踐中一直存在剝離不易和承接更難的問題,即政府扔出去的球沒有接球者和接的不好。其中就涉及到社會管理與服務的一些職能因為社會組織體系的先天薄弱而難以有效承接的現實。二是國家戰略新布局的要求。十八大報告中正式將我國的四位一體戰略調整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戰略新格局。迄今為止,經濟體制、政治體制、行政體制、文化體制都有了框架和實踐進展,而社會體制尤其是其中的社會組織體制則正處於探索之中。這與我國的科學發展和整體推進的全局不相吻合,如果沒有社會組織體制,社會體制和相關的社會建設就無法達成,乃至於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也無法圓滿實現。三是社會組織成長發展的要求。改革開放30多年,我國經濟積累和增長成效卓著,社會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改善,自然地,社會成員在這個新的階段上,自主權利意識會隨著社會進步日益增強,參與社會管理的要求會不斷提升,各類社會組織的力量會得到不斷積累。如果沒有一個規范的社會組織體制,就難以修成社會力量參與國家事務的順暢通道,社會組織的健康成長和公民社會文化的正確引導就難以得到制度環境的保障。這是與“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相關的一些內因。

(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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