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政治體制改革頂層設計探討
鯤 水 敬 言
2013年01月30日13:51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三合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

一個完整的政治體制包含四個環節:選拔政治領導人、決策、管理(包括政策實施和民眾參與)和監督。西方選舉式民主隻覆蓋政治體制的第一個環節, 無法解決選舉之后民選領導人在決策、管理和監督過程中的貪污腐化問題。由此,“協商式民主”和“監督式民主”應運而生。協商式民主主要針對政治決策與管理環節。陳家剛在《協商民主》一書中總結協商式民主是一種通過討論說服賦予立法和決策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十八大報告中也首次提及協商式民主,即“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 而監督式民主則主要針對政治監督環節。美國學者邁克·舒德森最早提出這一概念,核心觀點是政治制度良好運轉的關鍵在於對官員選舉之后的有效監督,而非競爭性選舉。各種輿論和機構監督都是典型的監督式民主。

選舉式民主確保領導人選拔公開公平,協商式民主能使政治決策和管理得到有效協商和審議,監督式民主則對領導人選舉之后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督。三者有機統一,才能完整覆蓋政治體制的四個環節,從而實現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從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的偉大實踐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既有選舉式民主,又有協商式和監督式民主,本質上是一個“三合一”的民主模式:村級直選和干部推薦票制度等屬於選舉式民主,人民政協制度和浙江溫嶺的民主懇談等屬於協商式民主,而村務公開和縣權透明等屬於監督式民主。

但僅僅梳理出“三合一”的民主模式還無法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獲得擊敗西方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領導權和話語權制高點。完成這個重任需要引入“陽光透明式民主”的概念。

(責編:萬鵬、趙晶)

相關專題
· 《人民論壇》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