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
蘇海南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
簡新華
中國工業經濟學會常務副理事長
最近一個時期,各方面都在談城鎮化。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是企業發展的重大機遇,已成為共識。但要真將這潛力、這機遇變成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隻有實現了“人的城鎮化”,才能真正放開“捆綁”中國城鎮化發展的繩索,讓城鎮化帶動經濟增長的潛力充分釋放。
人的城鎮化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單兵突進,須統籌推進﹔不能一蹴而就,須循序漸進
林家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目前我國的城鎮化率已達到了50%以上,但城鎮戶籍人口的比重卻隻有35%左右。也就是說,按照半年以上常住人口的口徑被統計為城鎮人口的7億人中,有大約2.2億人仍然持有的是農村戶籍,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不到城鎮戶籍人口所能夠享受到的市民權利和公共服務。這說明我國的城鎮化的質量不高,統計數據所反映出的城市化水平是內涵不夠充實的和基礎不牢固的。因此,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必須大力促進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市民化。
農民工市民化需打破的障礙很多。比如,農民工雖然在城鎮居住半年以上就被統計為城鎮人口,但是,在現行戶籍制度以及與戶籍制度相挂鉤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限制下,很多時候他們都享受不到社會保障權、子女受教育權等諸多市民所享有的權利。不僅城市中的原有戶籍人口沒有把農民工作為城市的一員,大多數農民工自己也沒有對所居住的城市產生歸屬感。
又如,由於在過去勞動力供大於求的態勢下,企業經營者形成了盡可能利用事實勞動關系來實現勞動力成本最小化的行為模式,大部分農民工都沒有與雇主之間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因此,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休息、社會保險和福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都處於不平等的境地,難以主張其正當權利,也難以形成穩定的職業發展預期,從而對其在城鎮定居形成重要的障礙。
農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是其在城市的定居,而其定居的前提則是在城市中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但迄今為止,農民工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其就業的不穩定。在浙江的調研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平均每人每年換工作0.45次,很少有農民工能夠在同一企業工作兩年以上。特別是大量中小企業,與農民工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的比例很低。大量報酬低廉、“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農民工的存在實際上構成了迄今為止“中國制造”的競爭優勢的基礎,也是既往的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勞動關系的不穩定,也使企業缺乏提升員工知識和技能水平的動機,而這使農民工更加看不到職業發展的前景。
在當前勞動力的供求關系已經發生重大轉變、地區性和季節性的招工難已經成為常態的大背景下,促進企業構建穩定的勞動關系是一個一舉多得的重要舉措,即不僅有利於農民工在城市定居從而實現市民化,也有利於企業員工素質的提升從而增強企業在更高層次上的競爭力,還有利於勞動者工資水平的提高從而改善收入分配狀況。
總之,農民工的市民化是一項涉及國家多項基本制度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依靠某項政策的單兵突進,而必須進行多領域統籌推進的、大膽細致的制度創新,而且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循序漸進,在統籌考慮必要與可能的前提下分階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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