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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
馬志剛
2013年01月18日08:56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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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培訓、住宿等條件改善了,並有了較好的發展前景,農民工才能更好地融入城市

蘇海南(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讓農民工融入城市,創造條件促進農民工轉變成為市民,需從兩個層面來實施:

第一個層面,努力實現“十有”,即“進城有工作,勞動有合同,報酬有保障,參保有辦法,上崗有培訓,維權有渠道,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追求有目標”,增強農民工歸屬感。當前,建筑、餐飲等行業仍有部分企業未與農民工簽訂合同,必須加以糾正。要切實保証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同時,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並加快完善社保關系轉移辦法,讓農民工願意參保且心裡踏實。還要特別注意到,做好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豐富業余生活、幫助解決其子女上學、拓寬個人職業生涯發展通道等工作,在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已經越來越重要。當今農民工群體中,80后約佔60%。這部分農民工對工作、生活的追求明顯不同於50后、60后、70后的農民工,他們更在意得到所在單位、領導的信任和社會其他成員的尊重,更看重自身今后的發展前景,更盼望能夠融入城市,像城市的80后青年們一樣工作和生活。就這部分農民工來說,隻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上社保等已經遠遠不夠了。隻有把培訓、住宿、業余生活等逐步改善,並給出今后發展的前景,才能滿足他們融入城市的需要,才能更好地調動、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

第二個層面,深化戶籍等多方面改革。做到上述“十有”,能夠使農民工在城市務工時比較愉快、安心,有利於延長他們在城市務工的時間。但要使農民工在城市定居下來,則還需要深化戶籍等多方面改革,全面打破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讓長期在城市務工、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能夠享受與城市居民一樣的基本公共服務,能夠通過租賃廉租房或購買保障房在城市定居下來,其子女能夠入學,能夠享受與同等情況城市居民一樣的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城市中獲得新的發展機會。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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