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一次提出“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比例”的要求。調整“兩個比例”,是對民眾政治參與熱情和期望不斷提高的積極回應,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更好地代表全體人民的利益,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意義。報告還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完善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提高專職委員比例”等。
34.第一次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重大任務。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其實質是實現和推進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協商民主對歐美國家來說是一種正在討論和研究的新的民主形式,用以彌補選舉民主的不足。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特色和優勢之所在。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具體部署,必將進一步充實民主內容、豐富民主形式,增強我國社會發展的活力。
35.第一次提出“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范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的要求。這充分反映出我們黨對發展基層民主的高度重視,反映出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始終是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也反映出作為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已經在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方面顯示出的巨大作用。
36.第一次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論斷,並對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作出新的部署。十六大報告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十七大報告指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十八大報告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將法治上升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應成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最主要最根本的方法和形式,表明黨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証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堅定決心。
(作者為人民日報政治與文化部主任、高級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