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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二:關於基本經濟制度
在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問題上,黨中央的認識和方針政策是一貫的、非常明確的,然而理論界和社會上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卻是30多年來持續不斷,而且很激烈很尖銳。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關於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問題。有人對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核心和基礎表示懷疑,認為把公有制和按勞分配作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一種需要拋棄的傳統觀念。一些人認為,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發展應完全歸功於非公有制經濟,“公有制為主體”現在已經變得無關緊要,應通過改革實現私有化,使私有制經濟主體化。有人甚至提出“改革的關鍵是公有制變成私有制”等主張。
對此,多數學者指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不僅是我國憲法的規定,也是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現實要求。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匱乏、生產力總體水平低。如果搞私有制為主體,不僅不能集中力量加快發展,而且會導致兩極分化,使整個社會失去發展的動力和凝聚力。不少學者撰文強調公有制為主體的重要性,擔心基本經濟制度出現動搖將產生嚴重連鎖反應。黨的十八大報告堅持並強調了我們黨的一貫提法,在講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時,重申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重申了“兩個毫不動搖”的方針,有力回應了對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各種詰難和疑慮。
二是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問題。有人說,搞市場經濟就不能有國有企業。有些人把“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與“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割裂開來,把大企業和小企業的發展人為地對立起來,認為國有企業強大的另一面是民營企業的羸弱,國企不退出民企就發展不了。有些人主張,“國有資本從原有體制內的競爭性領域退出”應該是全面而徹底的,既包括小型國有企業,又包括中型和大型國有企業,目的是使“民營經濟成為市場經濟的基礎”,要求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強制國有企業退出所有營利性領域(而不單是競爭性領域)。更有人把國有企業視為未來中國進一步成長的最主要障礙之一,提出把國有企業的股票通過市場轉讓給非國有部門和個人。
不少學者對上述觀點進行了反駁,認為一些人和媒體動不動就把國有經濟在一些行業領域的控制和優勢地位冠以“壟斷行業”、“壟斷企業”,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國有企業利用政府行政權力進行壟斷,把國有資本一概污蔑為官僚壟斷資本,是不能成立的。有學者說,回顧當前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爭議和討論,追根溯源在於一些國企內部管理機制的不健全,不能說國企一發生問題,就對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產生懷疑。學者們強調,國企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需要改革,但國企在中國經濟改革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及貢獻不能抹殺,國企的優越性不可否認,國企在未來發展中的引領作用不可忽視。多數學者說,國有經濟存在這樣那樣的體制性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加以完善,但這不是制度問題和取消的問題。專家學者們強調,國有企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是我們黨執政的重要基礎。動搖了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社會主義就失去了正確的發展方向。
專家學者們指出,社會基本經濟制度直接決定著我國的社會性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証。在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問題上,要正確認識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和相互關系,堅決貫徹中央“兩個毫不動搖”的方針,強調國有企業的主導地位和作用,認清非公有制經濟的兩面性。有學者認為,忽視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就會落入私有化的陷阱﹔忽視了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就會重蹈單一公有制的覆轍。在關乎我國改革的性質和方向等根本問題上,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針對目前出現的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研究淡化、弱化的趨勢,有學者建議要加強對基本經濟制度的理論研究,加強對基本經濟制度保障機制的研究,加強對反映所有制結構變動指標體系的研究,加強對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措施的研究。比如,社會主義為什麼要搞生產資料公有制?共產黨人為什麼要強調實行公有制,並確認公有制是黨的執政基礎?馬克思的公有制理論與當代我國現實中的公有制有什麼樣的關系?公有制經濟的優越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國有經濟是否等同於壟斷?如何認識非公有制經濟的性質和地位?如何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等等。
三是關於土地私有化問題。針對由來已久的“三農問題”,一些人非常推崇土地私有化,主張破除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度,讓農民自由賣地,美其名曰“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人甚至說,未來幾年中國在經濟領域必須要做三件事情:一是國有企業的私有化,二是土地的私有化,三是金融的自由化。
專家學者們反映,土地私有化的觀點在當前很有市場。多數學者認為,目前中國農村形成的這種基本制度,是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的、總體上符合中國國情的制度,不要輕易改變。一旦允許土地私有化和自由買賣,那麼,一方面,經營農業本來就無利可圖的普通農民會在地方權力與資本結盟的強勢介入下大批失去土地,盡管表面是自願交易,其實質還是被強勢集團所迫。可以想見,普通農民的土地將迅速地向大資本聚集,中國將出現大地主和大量無地農民。另一方面,農民雖然獲得了短期的賣地收益,但是他們和子孫都將失去土地,隻能在城市謀生。而一旦就業成為難題,他們既不能回到農村,又難以在城市立足,如此很可能成為城市流民,最終結果可能是城市貧民窟化與農村社會沖突的同步加劇,大規模社會動蕩將不可避免。
學者們強調,無論是拉美還是東南亞,很多發展中國家已經走過的道路表明:大規模的私有化,必然造就大規模的腐敗﹔必然造就私人壟斷資本操縱市場,危害社會公眾的利益﹔也必然導致大量的國有資產外流,國家經濟安全命脈被更為強大的外資控制,從而對我國的經濟主權、政治主權造成危害。私有化與國有化之爭,從來都不是簡單的“國進民退”、“國退民進”問題,不是國內事務,而是國際事務,是本國政府、人民和外國資本之間爭奪本國經濟主權、政治主權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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