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立立《德國“斯圖加特21”項目的反思》一文(載《學習時報》2012年11月12日)給地方政府重大決策穩定風險評估和優化決策方案帶來了很多思考。文中所述德國歷史上工程最為浩大、投資預算最為龐大的鐵路工程項目之一,其工程關鍵環節位於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的斯圖加特火車終點站改建工程,當地民眾在工程規劃初期就以將對當地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造成破壞而抗議,迫使州政府不得不採取全民公決方式來解決,結果是主張改造火車站的民眾獲勝,但政府為此工程后續開工做了大量的工作,確保火車站改建工程順利推進。
由此聯想起我國7月份發生在四川什邡鉬銅項目、江蘇南通王子造紙排水項目、10月份浙江寧波PX項目等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民眾的強烈抗議,政府為了維護民眾的環境權益即時作出了讓步,基本上停止了以上項目的推進,很快平息民眾的情緒,恢復了社會的正常秩序。盡管項目已經停止,但我們有一個問題不容回避,這些項目都是商業性的項目,政府為了考慮社會穩定成本,而放棄經濟利益,對民眾抗議迅速作出回應,立即取消或重新規劃,沒有進一步激化矛盾。如果這些項目是城市發展中急需的公益性重大項目,如垃圾焚燒廠、變電站、加油站、醫院等工程,我們該如何面對?這就是一個公益性項目“鄰避(NIM-BY)沖突”的問題。如果按照處理商業性項目引起的抗議事件模式去處理,隻要民眾抗議就立即停止,那麼城市公益性項目今后就無所適從了,勢必影響城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這也是當今城市管理者必須面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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