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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幼鴻:德國“斯圖加特21”項目的再思考
2013年01月07日13:48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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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從源頭上消除社會矛盾,必須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為此,可以結合德國“斯圖加特21”項目工程再次啟動給我們的啟示,發揮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功能,暢通民眾參與重大決策的渠道,加強與民眾的溝通,充分發揮民眾在決策中的作用,依靠法制的手段解決“鄰避沖突”。
  轉變觀念,重視穩定風險評估。當前社會中存在一種誤區,認為在重大決策進行的穩定風險評估中,如果遇到風險等級很高,就不能再啟動項目。所以很多部門與單位對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不是太積極。其實,重大決策穩定風險評估目的是對工程項目帶來的風險的一種預判,識別項目可能引起的民眾抗議的風險,為控制風險產生提供科學的依據。可根據識別的風險採取相應的方案,保証項目啟動過程中的風險處於可控狀態,降低公眾抗議事件的發生。而不是簡單的評估后,就停止啟動工程項目,其實真正目的是給重大決策項目成功推進創造環境。
  建立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暢通民眾參與決策渠道。汲立立文中指出2011年11月27日,斯圖加特議會決定就久拖不決的“斯圖加特21”火車站改建項目正式進行全民公投,以結束各方對該項目多年來的互不妥協和爭論不休。按照法律,需要至少1/3的公民,即約250萬人反對修建地下貫通式火車站才能推翻“斯圖加特 21”項目。盡管全民公決反對人數沒有達到 1/3,但反對派最終接受火車站建設的項目。緣此,在今后的重大決策中,讓民眾更多地參與重大決策項目的事前論証,這樣可以激發民眾的主人翁精神,集思廣益,吸收更多民眾參與,能消除對項目的質疑,達成共識,減少民眾對重大決策的不滿,便於重大決策順利通過。
  通過穩定風險評估,優化重大項目的決策方案。針對項目本身存在的風險,有針對性地採取補救措施,力爭將決策方案的負面影響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德國總理默克爾強調,為了工程建設的推進,德政府必須証明該項目是可靠的。同時,要求“斯圖加特21”項目負責人提出具體的物種保護方案和物種遷移物種棲息地的行動計劃,並邀請環保專家全程監督有關物種的調研工作和棲息地的施工建設。這些措施的出台,從某種程度上緩解了公眾對該項目的不滿,消除了民眾對項目的疑慮。這也給我們今后出台重大決策提供了借鑒,如果決策項目某些方面經過穩定風險評估存在民眾不滿的風險,針對此類風險採取補救措施,優化決策項目,從源頭上化解矛盾。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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