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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觀點
文化對接商業應更注重價值性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 魏鵬舉
借著文化做生意,該諳文化之道,當有商業藍圖,這才能將文化生意做成文化產業。
這些年,借著文化好做生意,這不僅僅是生意人的精明,也是我國社會經濟進步發展、消費環境整體升級的表現。敏感的生意人,借著這個潮頭順勢經營,或裝裱點文化的元素,或雜糅些古舊的情調,生意似乎好了些,也就欣欣然了。目前,這種文化商業模式無疑還是我國文化經濟領域的主流現象,但是在這類文化商業模式中,文化通常只是被作為一種懷舊的符號,文化的價值,更具長久產業附加值的內涵卻往往被忽視。
我以為,文化與商業的對接,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無論對於商業,還是對於文化,都是有積極意義的。關鍵在於要做價值性的對接和有價值的對接。
所謂價值性的對接,就是要將文化價值融入商業價值,而不是生硬的、形式的拼貼。這種有價值的對接,就是要把文化的價值與長遠的商業發展有效結合,讓文化生意成長為文化產業。以茶票的案例來說,我對茶票在交易所交易持保留態度,因為這種交易模式隻會透支后期消費價值,而不能帶來長期生產性的投資價值。茶產地的地理商標以及制茶法的專利才是應當在交易所上市的,讓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充分對接,讓傳說中的“古茶”煥發生機,源源不斷地進入國內市場乃至全球市場,這才是我所希望的文化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不應滿足“啃三老”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 向勇
從表現形態來看,新式“茶票”的商業模式屬於一種初級的價值創新,即在一般產品(普洱茶)的功能價值(飲用)上增加文化價值(獨特設計的號票)。這是在創意戰略視域下產業文化化的一種產業升級行為,或者說也是一種產業融合的價值創新模式,文化產業與傳統農業的融合,生產出了“創意茶”。這種創新模式的背后導向,是對文化產品膜拜價值的販售。
但是,具有高膜拜價值的文化遺產恰恰不能簡單販售,特別是那些表現為公共文化產品形式的文化遺產,應該低價甚至免費開放。目前有些文化產業是靠所謂“啃三老”(即老天爺留下的自然遺產,比如各類風景名勝景區﹔老祖宗留下的歷史遺產,比如各種文化遺產公園﹔老百姓賴以生存的生活資源,比如各式古鎮和民俗工藝)而發家致富,這會引起人們的反感甚至抵觸。因此,是一種有待進一步提升價值內涵的業務模式。
傳統文化產業實現商業上的復興,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數字技術,進一步拓展現代文化產業與新興文化產業,推動“膜拜價值”轉變為“展示價值”和“體驗價值”,以“生活方式、價值信仰、社會情境、歷史文物和自然景觀”為素材,運用“高思維的玄妙想象”、以“高巧思的符號創意”和“全媒體的故事驅動”,最終形成系統性、產值化的規模經濟。(記者 李洋 牛春梅 路艷霞 實習生 徐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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