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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佳義: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劉佳義

2012年12月24日08:4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論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概念第一次在黨的代表大會報告中正式提出和確立。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於協商民主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對我國協商民主政治實踐的理論升華和偉大創造,對於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對於推動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必將作出有益貢獻。我們要按照十八大報告的精神和部署,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把這一既順應世界民主政治發展潮流又繼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民主形式建設好、作用發揮好。

一、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意義

協商民主的基本含義是指協商主體通過自由平等的公共協商參與決策。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除了具備協商民主的一般含義外,還具有不同於其他協商民主的特殊規定性,也就是在黨的領導下,社會各個政黨、階層、團體、群眾等,就共同關心或利益相關的問題,以適當方式進行協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決策或決定,以實現整體的發展。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伴隨著新中國的建立和成長而不斷發展完善的。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人根據當時的國情與環境,提出了“幾個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主張和長期與黨外人士協商合作的理念,並進行了“三三制民主政權”建設,這是協商民主思想的萌芽和雛形。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人探索新民主的實現形式,在理論上闡述了中國為什麼要協商、怎樣協商、協商什麼、在哪裡協商、協商的目的等問題,實踐中構建了協商民主的運作平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中國協商民主運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一屆政協全體會議的召開,標志著協商民主這種新型民主形式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改革開放新時期,黨的十三大提出了社會協商對話制度的構想,把協商從政治領域擴展到整個社會生活領域,從國家層面的協商擴展到地方性的、基層群眾組織,實踐中形成了民主懇談會、聽証會、社區議事會、網絡協商等基層協商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對協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乃至具體運作問題等,進行了比較明確、系統的闡述,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基層等領域的協商機制和實踐也在不斷豐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思想和實踐得到進一步發展。黨的十八大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概念和理論的重要闡述和部署,標志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正式確立。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特色緣於其生長的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文化傳統。社會主義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社會主義制度最集中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為貴”以及政治需要協商的政治文化傳統,孕育了協商民主求合作、達共識的政治價值訴求和多領域多層面的協商制度機制。具體體現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是開展協商民主的最大政治基礎﹔吸收各方意見、集中各方智慧,使決策和舉措更加科學、合理,是協商民主的一個重要特點﹔團結尊重和諧,是協商民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是協商民主的重要保証。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不斷發展,對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第一,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途徑。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能夠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有利於實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體現廣泛性。中國協商民主的主體涵蓋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別和各方面人士,能夠圍繞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以及群眾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廣開言路、廣求良策、廣謀善舉,使個別的、分散的意見、願望通過協商渠道得到系統、綜合的反映。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納各種訴求,體現包容性。協商民主堅持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的原則,蘊含了合作、參與、協商的精神,既反映多數人的普遍願望,又吸納少數人的合理主張,既聽取支持的、一致的意見,又聽取批評的、不同的聲音。有利於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體現真實性。協商民主是一種參與決策的民主形式,既有制度化的協商民主渠道,也有網上論壇、民意調查等非制度化的渠道,關注人民在民主選舉、民主監督之外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過程,鄭重、靈活、真實、有效。

第二,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是緊密相連的。有助於促進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理念的實現。協商民主以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中心開展協商、討論,協商主體在平等、自由的前提下為公共決策建言獻策,協商過程本身就在體現、維護和實現和諧社會的價值目標。有助於促進社會群體的利益協調。協商民主注重民主的實質,以承認利益多元為前提,主張協調各方利益,謀求社會和諧,適應了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利益結構的多元化特點和利益群體政治參與的迫切需要,在建立健全社會公共協商機制、平衡整合各階層利益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有助於達成共識,形成合力。協商民主在對重要問題特別是與構建和諧社會密切相關的民生問題的討論中,能夠深化認識,消除誤解,增進理解,形成各方都易接受的方案,最充分地調動社會各方面人士的積極性、主動性,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集中智慧,凝聚力量。

第三,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環節。參與公共決策,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協商民主的固有屬性。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必然成為黨建立科學民主決策體制機制的重要一環。有利於完善人民暢通表達意願、參與政治的良好機制,進一步體現執政黨對人民意願和人民權力的尊重,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有利於黨和政府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會動態,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更有效地實現科學民主管理。有利於匯民意、聚民智,廣求善策、廣納群言,將各階層的實際需求和各類主張進入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使真知灼見取之於民間,用之於治國。

總之,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既堅持了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又肯定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地位﹔既堅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發揮了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不僅大大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踐,而且也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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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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