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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經驗教訓與重點難點
2012年12月05日15:59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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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

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需要兩個最為基本的前提:一是經濟總量的持續攀升﹔二是社會總產出的合理分配。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到達本世紀初,我國已實現了總體小康社會的階段性建設目標,並且為經濟總量在今后的繼續攀升,創造了良好的基礎條件。因此,如何實現對於經濟社會總產出的公平、合理分配,自然也就成為了現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

從地域和區域上來看,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的經濟建設道路經歷了兩個主要的歷程,即由城市向農村的逐漸推進,以及自東向西的逐步推移。實踐表明,這一優先發展工業化的“經濟趕超”戰略,以及先富帶動后富的“改革開放”戰略,保証了國家經濟的穩步快速向前推進。特別是以“漸進式”和“梯度推移”為主要特征的改革開放戰略的實施,推動了我國經濟總量在近些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同時也創造了為世界各國所矚目的“中國的奇跡”。但是,在工業與農業,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非同步化發展的進程中,我國的城市地區與廣大農村地區之間,也出現了阻礙兩者統一協調發展的二元結構,並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而顯得愈加突出,與此同時,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的非均衡態勢,也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而變得日益凸顯。除此之外,從微觀層面來看,在由“局部”向“整體”不斷推進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中,由於現實中各行業領域在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改革上存在著很大的非同步和非均衡性,因此在近些年來,行業間的收入差距、企業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也始終居高不下,需引起足夠的重視。

1.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

如果說總體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需要把蛋糕努力的做大,那麼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就要求我們在做大蛋糕的同時,也要盡量的做到分配均勻。這也就意味著,隻有在不斷的創造社會經濟福利的同時,進一步的使我們的社會經濟福利能夠更多的惠及到最為廣大的人民群眾階層,繼而使廣大的人民群眾共同分享我們所創造的福利成果,才能夠成功的實現從總體小康向全面小康的邁進。因此,對於中國而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能否得以最終實現,其關鍵自然就落在了我們是否能夠有效的解決農業、農村以及農民問題上 。

可以十分肯定的說,全速推進現代化農業進程,大力繁榮農村經濟社會事業,以切實的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進而使廣大的農民群眾致富奔小康,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所首要和重點解決的問題,也是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一個首要前提。從2000年到2010年這十年間,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與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的差值在不斷縮小,2000年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比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高近10個百分點,2010年,這一差值減小到5.4個百分點。城鎮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已經達到全面小康社會的標准值(低於40%),但農村仍然在標准值之上,說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依然在農村。


與此同時,盡管近年來我國農民的絕對收入水平一直保持提高,但上升的幅度卻十分有限,而且,其與我國城鎮居民收入之間的相對差距也仍然較大,並且始終沒有出現顯著的下降趨勢。這尤其體現在廣大的西部地區。總體上,雖然隨著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和在近些年的不斷完善,我國的農業以及整個農村地區的經濟社會事業都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得到穩步提高,農村的市場化改革取得不斷突破,農民的收入水平也獲得大幅提升。但是,在二元城鄉結構的長期隔離和約束下,自“十六大”召開以來,先工業化道路所造成的農業及農村地區較工業和城市地區發展相對滯后的困難局面,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毫無疑問,這大大限制了農業比較利益的持續提高以及農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過去我們時常以“世界耕地的7%養活世界人口的21%”而自豪,卻很少提及它的另一面——以世界上40%的農民僅僅養活了世界上7%的非農民。

另一方面,受先工業化這一初始經濟建設道路的影響,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又保持著很強的路徑依賴性,而在一定意義上,我國農民收入水平的持續偏低,發展機會的不平等,其根源就在於先工業化道路所形成的二元經濟結構 。因此,從最根本的意義上來講,如何破解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結構,並在打破二元結構的基礎上,適時的推動國家收入分配機制的改革,以為現代化農業以及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條件,為農業比較利益的不斷提升和我國農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特別是為我國中、西部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奠定基礎,繼而實現在推動國民經濟總量持續高速增長的同時,有效的縮小城鄉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將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也將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要破解的重要難題。

2.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從國土面積和佔世界人口比重來看,我國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國。無論從地區之間還是城鄉之間都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的現象,從而阻礙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

十年間中國四大區域(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均有明顯提升,但區域間的差距仍然較大。2000年,東部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達到64.3%,比全國平均水平高4.7個百分點。到2010年,東部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達到了88.0%,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了7.9個百分點。但是,西部地區全面實現小康程度隻有71.4%,比東部地區低16.6個百分點。

從整體的收入分配差距上來看,進入本世紀以后,我國的基尼系數就開始越過0.4的國際警戒線,且始終沒有出現顯著扭轉的趨勢。這預示著我國的收入分配差距問題已變得十分的嚴峻,並且有可能已經危及到了國家的經濟社會穩定和持續發展。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基尼系數的不斷擴大,除了與近年來我國城鄉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有關之外,也與近年來日益擴大的地區間收入分配差距問題有關。

首先,實施改革開放后,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推行了優先發展東部沿海地區,繼而逐步向中西部地區逐步推進的梯度式的非均衡區域發展戰略。在這一以“梯度推移”為主要特征的經濟發展戰略的指導下,近年來,國家的大量優惠政策投向了我國的東部沿海地區,進而使得我國東部地區匯集了更多的社會資金和人才資源。與此同時,在政策資源、資金資源以及人才資源的共同作用和推動下,與中、西部地區相比,我國東部地區市場化改革的進程、基礎設施條件的建設,以及產業結構升級的步伐,都發展的更為迅速。

其次,從地理位置上來看,我國的東部沿海地區,特別是珠三角、長三角以及環渤海灣等地區,又地處於太平洋西岸的中心位置,不僅與經濟發達的香港、澳門以及我國的台灣地區相接壤,而且還與日本和韓國等發達國家相比鄰。所以,其自身又有著開展對外貿易活動的先天優越條件。良好的區位因素,便利的貿易條件,在推動東部地區城市經濟快速向前發展的同時,也使得東部廣大農村地區的經濟社會事業,更加容易的與當地城市地區的經濟社會事業相融合。這使得在我國的東部地區,城鄉之間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更加趨於同步化。與之相反,對於中、西部地區,由於地處於較為封閉的內陸地帶,自身缺少東部地區所擁有的地理區位優勢。而且與東部地區相比,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條件顯得更加的不完善、城市的數量和規模也相對較小、城鄉之間又缺乏應有的經濟社會聯系。這使得在我國的廣大中、西部地區,城鄉之間經濟發展的非同步化程度,顯得更加的嚴峻和突出。

第三,由於不同地區在經濟體制改革初期所面臨的初始條件是不同的,必然導致不同地區在改革過程中的經濟發展路徑以及經濟發展速度的不同。建國后至改革開放前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使得我國的產業分布極為不合理,而自改革開放戰略實施以來,我國地區經濟的發展差距一直也都是在業已存在的東、中、西階梯差距的基礎上而進行的,其必然離不開地區經濟發展初始條件差異的作用 。因此在近些年,我國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速度、市場化進程,以及人民的收入水平等方面,始終存在著較大的差距。

整體上來看,上述三方面的原因,導致了近些年來我國東部城市和農村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都明顯的高於中、西部地區,而且自改革開放以來,這種地區間人均收入的相對差距狀況,以及地區間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的相對差距狀況,都呈現出明顯的增長趨勢 。

因此,在未來的一段時期內,如何以國家“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加大力度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為契機,通過全面完善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條件,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的市場化改革進程,以及快速的推動中、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和產業互動步伐,來打破區域經濟發展上所產生的“馬太效應”怪圈,繼而有效的推動中、西部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的快速發展,並通過實現東、中、西三個地區的協調同步發展,來有效的縮小地區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將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另一個重點和難點。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正如前面所提到,行業間的收入差距,以及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工資差距,也是造成我國貧富差距懸殊的兩個現實因素。而從實際來看,對於行業間的收入差距而言,又可以從兩個角度來進行反應:第一,市場結構的角度。在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進程中,以石油、電信、銀行、証券等為代表的一些壟斷行業,與以紡織、制造、手工業等為代表的非壟斷行業之間,在職工收入上一直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第二,產業鏈的角度。處於同一產業鏈上的行業和部門之間,在現實中的地位並不相等,一般來說,處於產業鏈下游的行業和部門,往往吞噬掉了整個產業鏈所創造的大多數利潤。另一方面,對於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工資差距而言,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在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在企業內部,高層的管理人員與普通的職工之間,在工資收入上的差異愈加明顯。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種工資收入上的差距,是市場化道路不斷走向成熟的一個標志和體現,但是在一些上市企業內,高管的薪酬甚至高出職工百倍,無疑偏離了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

與解決城鄉和地區收入差距需要重點從宏觀的層面著手不同,對於行業間以及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工資差距而言,需要相應的從微觀層面入手,繼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上的調整和改革。具體而言,在今后,初次階段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再分配階段更加注重公平這一總的收入分配原則必須長期堅持。在此基礎上,要進一步推進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上游企業與下游企業之間在收入分配上的均衡化,並在這一進程中,全面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長效機制。

(選自發展和改革藍皮書·中國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報告No.5《以民為本: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10年(2002-2012)》)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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