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要求更加自覺地把以人為本作為核心立場。這個“以人為本”,對應於國際上的通行說法,就是“以人為中心的發展”,也就是說必須體現為能落實到每個人身上,每個人都有參與發展、享受發展的權利。這次大會報告把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政治目標的事項。
黨的十八大再次明確了科學發展觀的內涵,並確立為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要求更加自覺地把以人為本作為核心立場。這個“以人為本”,對應於國際上的通行說法,就是“以人為中心的發展”,也就是說必須體現為能落實到每個人身上,每個人都有參與發展、享受發展的權利。
發展權是實現其他權利的前提,而發展不充分則是實現和享有人權的主要障礙。我國領導人近年在許多場合都提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既尊重人權普遍性原則,又從基本國情出發,切實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保障人權的首要位置,在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基礎上,依法保証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這次大會報告把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政治目標的事項。
更關注民生/文化/環境
饒有意味的是,中文“權(權)”這個字,本義是秤錘、衡器的意思,所謂“權衡”、“權重”等就是這樣引申出來的。我們因此可以把發展權利的實現與科學發展的要求聯系起來。
譬如全面發展,其實就是要求發展與民生的權衡(balance)。民生問題具有階梯性:第一步是反貧困(生存權),這一步中國邁得非常出色﹔第二步就是我們現在抓緊進行的社會建設,以較好地實現國民就業、教育、醫療與居住等權利﹔第三步還要反貪腐(政治參與權),因為貪腐侵吞了本該投入公共領域的社會福利。而且,民生問題也不能隻理解為扶貧濟困,治標更要治本,這個“本”就是增進發展能力,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
其次,協調發展,就是要求發展與文化的權衡。發展需求有不同的層次,不能隻看到“物”的東西,而忽略情感、道義、審美等等﹔發展的豐富性,也體現在“和諧”之中,“和而不同”的文化,就是承認多元,提倡包容,實現有序的發展。我們現在重視文化軟實力,也不能隻想到孔子學院什麼的,還得從同情心、責任感、信用度這些最基本的人文關懷和道德品質做起,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三,可持續發展,就是要求發展與環境的權衡。發展不能以犧牲后代人發展的能力為代價,不能隻顧眼前而剝奪后代人的發展權利。“可持續發展”可謂家喻戶曉,但實踐起來困難重重,使我們不得不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快速發展使前工業化、工業化、后工業化的環境問題糾纏在一起。但當務之急,我們特別要解決好“鍋裡”(糧食,包括耕地和水)和“鍋外”(能源以及氣候)兩大領域的可持續性和安全問題。
更廣泛/充分/健全的人民民主
發展促進人權,也就是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這是十八大報告八個“必須堅持”的第一個。發揮人民首創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益,發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我們最大的政治優勢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今天沒有任何力量有能力挑戰中共的執政地位。但我們也必須承認還存在某些相當嚴重的劣勢,包括資本強勢以各種形式影響決策﹔政府還沒有完成轉型,在許多方面受到利益集團的牽制﹔很好的宏觀政策到了下面會發生變形、打折或稀釋﹔行政成本居高不下擠壓了民生投入﹔社會力量還不成氣候,等等。歸結起來,就是還有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這就凸顯了擴大民主、改善民生的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緊迫性。
毛澤東在1945年回答到訪延安的友人關於如何跳出歷朝歷代“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時,認為“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這個“窯洞對”表明當時中共對民主政權的掌握信心滿滿,也突出了民主的要義就是人民監督政府、人人起來負責。
體現民主政治生活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授權,並經過某些形式(程序)完成委托和代理的交接。這和“我們的權力是人民給的”,“權為民所用”的意思是一樣的。我國是共產黨執政的人民共和國,黨的領導、政府行為與人民民主的政治利益應該是一致的,但這種一致不能隻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証。
相對於專制集權,民主的確比較費事,但為了避免“人亡政息”,就必須依靠規制(則)來產生穩定的預期。因此,民主又是(個人)“權利”與(公共)“權力”的政治“游戲”(game,博弈),並且在兩者之間保持某種平衡。既然是博弈,就要有規則,這些規則應該是“好”的,是平衡的,而不是偏袒的﹔是可行的,而不是一紙空文﹔無論是誰,違規了就要受到懲罰。所以,民主與法治又緊密聯系在一起。
政府做好是負責,做不好要問責
我國現在正處在一個高風險時期。我們遭遇的既有各國共同面臨的全球化風險,還有由於我國歷史、國情和發展階段所表現出來的特殊性,包括:人口規模大、密度高,風險殺傷力大﹔大量人口文化水平低、工作素質差,抗風險能力比較弱﹔社會轉型和流動性增加促使各種風險交織在一起產生連鎖效應﹔個人、階層和社會共同體之間的信任程度比較低,合作意願也不足﹔政府權力過於集中,公民社會的作用還不明顯,風險責任分擔體制也遠沒有建立起來。特別是地方、部門熱衷於“政績”表現,它們掌握具有明顯的短期偏好,而傳統發展模式的“路徑依賴”使大量物資投入,很容易一邊克服危機,一邊又在制造新的風險。
然而,就像危機既有“危(險)”也意味著“機(遇)”一樣,風險也是推動改革的力量和機遇。風險治理不僅僅是政治家、技術官僚與專業精英的事情,必須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共同應對風險,就增強政府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政府要取信於民,就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政府辦事既要“負責”(responsibility)——做得好是應該的﹔又要“問責”(accountability)——做得不好要追究。
無論如何,發展政治文明,以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公眾隻有通過自己的生活獲得民主經驗,才能不斷促進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豐富,才能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凝聚力量,攻堅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