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崇德,我國著名憲法學家。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參與者和見証人。1980——1982年期間,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與現行憲法的草擬。1985年、1988年,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度任命,擔任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於1982年12月4日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現行憲法。30年來,現行憲法有力保障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在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82憲法頒布實施30周年之際,本刊與著名憲法學家許崇德進行了一次訪談。
——編者
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夯實黨治國理政的法制基礎
理論周刊: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對包括“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內的各項改革發展任務作出部署,作為憲法學家,您關注的重點是什麼?
許崇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並實施三十周年前夕,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勝利閉幕。大會明確提出要在中國共產黨誕生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新中國成立一百年即2049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這個豪邁的宣告,代表了全中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激勵著全國人民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高歌猛進。高舉旗幟,達到這兩個目標要求,需要做好的事情千頭萬緒,極其繁重。報告中詳細地闡述了在原來基礎上必須努力實現的一系列新的要求,其中包括法治的進一步落實的問題。這些要求極具現實性和前瞻性。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証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報告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面對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報告提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經驗証明,改革開放同發展和穩定的實現相統一:發展是硬道理,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同時,穩定是硬任務,沒有穩定就什麼都辦不成。可以說,30年來,82憲法為保障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提供了法制基礎。未來必須在憲法指引下,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增加和諧因素,提高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使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
憲法把黨的基本路線法律化為國家總任務
理論周刊: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的歷程,也是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的過程,憲法是如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順利進行的?
許崇德:黨的基本路線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逐步形成,最終由黨的“十三大”完成其精確表述的。82憲法最初雖然對於“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還寫得沒有像后來那樣鮮明,但基本路線的內容卻已經有了充分體現。接著,經過1999年、2004年的修正,現行憲法把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完美地法律化為國家根本任務,即:“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鄧小平說過,基本路線一百年都不動搖。現行憲法公布以來的30年是中國人民為實現這條基本路線而努力奮斗的30年,是改革開放逐步深化的30年。憲法以市場經濟取代了過去的計劃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取得輝煌成就。經過30年非同尋常的經濟發展之后,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全球主要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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