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 :夯實體制基礎
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創新人才培養水平明顯提高,進入人才強國和人力資源強國行列,教育現代化基本實現。就業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縮小,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扶貧對象大幅減少。社會保障全民覆蓋,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社會和諧穩定。——摘自黨的十八大報告
實現惠及13億人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適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消費主導的經濟轉型、走向公平可持續發展之路的重要戰略,是改善民生、推動社會和諧建設的重大任務。新世紀以來的10多年,我國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取得了歷史性突破。進入發展新階段,城鄉居民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長,人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著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適應全社會公共需求的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的目標。筆者基於長期的研究認為,要實現這一目標,從現實的情況出發,未來幾年我國迫切需要加快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創新,盡快夯實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制度基礎,完善體制保障。
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國家標准
僅以農民工為例。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3億,但由於農民工市民化尚未有效破題,農民工享受公共服務的比重明顯偏低。國家統計局的調查監測顯示,2011年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3.9%、23.6%、16.7%、8%和5.6%。此外,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體制尚有較大差異。社會保險是保障人民生活、調節社會分配的一項基本制度。為此,需要“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和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盡快推進不同群體公共服務制度的對接、統一和無障礙轉繼,使所有居民,無論職業、無論城鄉,都能在統一的制度框架下享受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此外,我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面臨的一個基礎性問題是公共服務的標准不統一、不規范。為此,應當確定全國性基本公共服務的范圍、種類、標准,包括設施、設備和人員配備以及相關財政投入標准。在此基礎上,盡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統籌層次,加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縮小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強化對農村地區、落后地區、困難群體的義務教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公共就業服務、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