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 雋
2012年11月28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3. 改革:學者考生各抒己見
為了滿足經濟欠發達地區對法律人才需求,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司法部對司法考試的報名學歷條件、合格分數做出了差別化的規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和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合格分數線也有所降低。
針對當前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和司法實踐聯系不緊密的問題,韓大元認為:“司法考試命題要更加突出理論性、實踐性,減少死記硬背內容。查找法條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法律職業中最常用的能力,必要時可以考慮允許考生攜帶指定的法律匯編書籍進入考場並查閱。這也將從根本上解決考生死記硬背法條,考后就忘的問題。”
韓大元說,面對國家司法考試制度對法律職業准入的新要求,法學教育應該做出相應調整,加強對基本概念、基礎知識的講解,幫助學生將理論學習和准備司法考試正確結合起來。但是,要警惕將司法考試作為高等法學教育指揮棒的做法。法律職業人員的素質養成應該是一個包括人文素質教育、法學專業教育、司法考試選拔等環節在內的綜合性過程。以幫助學生通過司法考試為目的高等法學教育將走向應試教育的泥沼,這與司法考試選拔法律人才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
有的學者建議,根據我國國情或者教育水平狀況,應該合理確定司法考試通過率,先高而后逐年降低,以滿足司法機關用人改革制度的實際需要。也有學者指出,保持較低的通過率,有助於從嚴選拔法律人才,提高法律職業人員的素質。還有學者呼吁進一步提高法律職業門檻,在准入資格上向法學教育專業背景的考生傾斜。
王利明認為:西部基層法律職業人員缺乏的問題與司法考試沒有直接的關系,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待遇差,即便在這些地區降低司法考試通過的門檻,也很難保障法律人才不流失。此外,王利明認為,鑒於目前司法考試難度較大,在考生通過司法考試之后,不必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在採訪中,許多政法院校的學生表達了他們的意見。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劉月認為:政法院校在注重學生系統法學理論傳授、法學思維培養的基礎上,應該增加職業教育的內容,幫助將來想要從事法律職業的學生順利通過司法考試,提高他們的法律職業能力。
“目前採取的一次考試的方法並不科學,無法准確測試出考生的能力,考試次數以兩次甚至三次為適當﹔考試方式既要有筆試,也要有口試﹔在題型上,客觀題過多盡管能夠提高判卷效率,但在測評考生運用法律的能力方面存在明顯缺陷,應當大幅度提高主觀題的比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生賀佐琪說。
同高考、考研、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等任何一種考試一樣,作為一種人才選拔方式,司法考試制度也需要改革完善。隻有通過不斷探索,同時對當前的高等法學教育進行改革完善,才能使司法考試在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這樣能將更多符合現代法治要求的法律人才選拔到法律職業隊伍中來,不斷助力法治中國的前進。
上一頁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