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特征
我國人口老齡化正在深入發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大陸地區人口中,普查時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人,佔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9億人,佔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個百分點。
今后幾十年,我國人口老齡化還將繼續,成為人口發展的長期趨勢。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是未富先老。直觀來看,我國目前的人口老齡化水平也高於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一些國家和地區。也有研究表明,到21世紀中葉,我國人口老齡化還將一直顯著地超前於經濟發展。二是老齡化速度快。據聯合國預測,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比例將在2025年左右達到14%,距2000年達到7%僅有25年,遠快於歐美發達國家從7%到14%所經歷的時間。三是老年人口規模大。據聯合國預測,21世紀上半葉,我國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到2050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約佔世界老年人口的21.7%。四是人口老齡化區域差異明顯。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大陸地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中,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是重慶市,達到了11.56%,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區,僅為5.09%。除西藏、寧夏、青海、新疆和廣東外,我國其他所有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均已進入老年型人口的行列。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時相比,進入老年型人口的省份從12個增加到26個。五是人口老齡化城鄉差異明顯。由於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改變了城鄉人口年齡結構,使得農村人口老齡化水平明顯高於城鎮。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為14.98%,高於城鎮3.3個百分點。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這些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影響的復雜性,同時也增加了應對其挑戰的難度。
二、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障制度的影響
人口老齡化現象對世界各國不同的養老保障制度模式均有影響。在世界各國的養老保障制度中,有兩種基本的形式: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在現收現付制中,人口老齡化引起的人口年齡結構變化將改變養老保障制度中繳費者和領取者的數量對比,對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產生直接的影響。在基金積累制中,人口老齡化引起的壽命延長將直接影響繳費期和領取期的時間對比,對制度的支付水平產生直接的影響。
我國當前的養老保障制度包括多個組成部分,主要有:一是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金制度。該制度資金由財政負擔,是我國自20世紀50年代建立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延續。二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資金來源於企業和個人繳費,於1997年確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於2005年形成現制度。三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同樣採用統賬結合的方式,資金來源於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財政補貼,於2009年正式出台。四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也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資金來源於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於2011年正式建立。除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金制度屬傳統的現收現付制外,其他幾類制度均是現收現付制與基金積累制相結合的制度,在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在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
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組成部分均會產生影響。對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金制度而言,人口老齡化將導致退休人員數量不斷攀升,加大財政的支付壓力。對於其他三種制度而言,人口老齡化不僅將改變統籌部分養老金領取者和繳費者的數量對比,還將改變個人賬戶部分資金的領取時間,對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產生直接的影響。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測算表明,在未來幾十年,人口老齡化引起的人口撫養比上升將一直要求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保持上升趨勢,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如覆蓋面擴大和養老金替代率下降等因素的沖抵作用,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將需要保持快速上升才能實現社會統籌部分資金的平衡。我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依靠制度償還轉軌成本的情況下,如果不進行一定的參數改革(如擴大覆蓋面、提高退休年齡等),就無法實現2010年—2050年間的資金平衡,該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將出現問題。測算表明,在低工資增長情形(2030年以前的工資增長率為4%,2031年—2050年的工資增長率為3%)下,社會統籌部分需要比現有繳費率增加2個百分點左右才足以維持資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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