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証現代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了實現一個地區、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和諧運動,必須實行有序的組織和管理。隻有程序設置科學,才能保証最后實現的結果最佳。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提出加強制度建設的程序化問題。黨的十七大報告重申了“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2011年7月1日,胡錦濤在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 90周年大會講話中指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斷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程序化”一詞在黨的文件和領導人的講話中多次出現,足以顯示它的重要性。
調適程序,使系統運行趨於一種整體上的和諧完美
講到程序,其實在我們生活中到處都有。地震是什麼引起的,就是地質結構裡的各種原素沒有按常規程序進行,有的多了,有的少了,有的快了,有的慢了,就發生了地震。我們現在講和諧,和諧講度,度就是程序的協調。音樂家將7個音符運用得好,就譜成了優美的歌曲,美術家把赤橙黃綠青藍紫搭配得當,才成了精美的畫卷。程序理論很簡單,世界都是通的,你把握了程序,就把握了世界,把握了世界的和諧。我們講人的和諧,人際間的和諧,包括我和我的和諧。“我”為什麼經常晚上睡不著覺,就是主觀的“我”和客觀的“我”不統一,翻過來翻過去,白天的事情沒有想好,晚上反反復復,其實這也是一個程序的問題。所以,整個的宇宙,我們的社會、家庭,包括我們自己,隨時都在調節程序,問題就是有時候我們是自覺的,有時候是不自覺的。
程序,所謂程,講的是規章、制度或形式﹔序,講的是區分或排列位置。程序是指事物運動的某種次序或過程或環節,含有某種秩序或順序的意思。程序含有時間和空間的概念。這種過程因不同的要求而有不同的程序,比如按時間的先后(如先來后到)或按年齡的大小(如尊老愛幼)或按緊急的程度(如輕重緩急)或按數量的要求(如大小多少)等依次排列的工作或運動步驟。
如原來分經適房,經適房是解決大部分低收入者的問題,它的程序是先來后到,我先排隊就先買房,你后排隊就后買房,這也是符合“先來后到”程序,長期以來都是這麼辦的。但是,現在由於信息不對稱,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時候出售經適房,所以就不知道排隊。而有的人跟售房者有關系,他就能事先得到信息,什麼時間開始排隊出售經適房,於是他就第一個去排隊,自然就買到了。而其他人不知道,他沒有來或來晚了,買不到了,這看似公平合理,但是細想一下,就有問題了。為什麼總是與售房有關系的人知道?這就有一個程序的問題。現在是搖號,不論多少人,提前通知,大家都知道售房信息,確定時間在現場搖號,搖到誰就是誰了,搖號就科學一點。所以,我們要研究過程的科學性,才能保証結果的科學性。雖然100套房子都分給老百姓了,但是具體怎麼分,政府部門還是要動腦筋研究一下。
科學管理就是按程序辦事,多數人的意志要通過程序才能表現和承認
如何才能做到讓公民有序參與政府決策和公共事務?前不久,我國中部一個大城市在當地主要媒體做了一個整版廣告《高新大道城市設計方案征求市民意見》。高新大道總用地面積約為1000公頃。該方案將高新大道兩側設計成一條高樓鱗次櫛比、山水穿梭其間、生態環境和諧、科技韻味十足、現代氣息濃烈的科技走廊。本設計方案將作為未來高新大道規劃建設依據,后期招商、土地出讓、規劃、建設均將遵從該設計方案。一個如此龐大的城市發展設計,有這麼多專業技術指標的要求,普通市民能夠看得懂麼?公示結束后,我打電話詢問,結果是沒有一個市民提意見。“那怎麼辦呢?”“還不是要請專家來論証!”工作人員回答我。
再舉個例子,我們的個稅方案調整,新華社是這樣報道的:“聽証會上,有20名公眾陳述人,主張維持1500元的6人,主張高於1500的12人,主張低於1500人的2人”,“根據常委會和聽証會多數人的意見,為了更好地體現民主、反映民意,並考慮到財政的承受能力,再次審議的草案將個稅起征點調整為1600元。”你看還是很民主的,因為有很多人想提高,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把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了 1600元。但再細究一下,如果這 20個人當中,全部都說維持800元,或者說都要提高到3000元,那該怎麼辦?這就反映了聽証程序本身存在問題。
科學管理要聽取意見,這是對的。但什麼問題應該面向大眾,什麼問題應該是專家討論,什麼問題是政府自己決定(符合民意的好事)不需要勞駕民眾,這些都是管理中的程序設計問題。
程序規范方能保証管理過程科學
程序設置要做到科學、公開和合法。
第一,程序的科學性。所謂科學性,就是要求程序的設置符合客觀規律性,人們按此辦理能夠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科學性要求,一是把握價值前提,二是把握事實前提。所謂價值前提,說的是程序設定的目的、目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所謂事實前提,說的是制定程序需要的科學手段,不同的程序需要有不同的手段。我們要處理一些突發自然災害,從程序上說,如果沒有一些現代化的救援設備,就沒有辦法體現黨和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
第二,程序的公開性。程序公開與民主和正義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公開有什麼好處?一是對人民民主權利的維護和尊重,人民有知情權和表達權,人民的耳朵是要聽的,人民的眼睛是要感觸這個社會的﹔二是還可以防止因暗箱操作帶來的消極作用﹔三是程序公開化的過程,也是宣傳黨的大政方針,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體驗法制的正義和崇高的過程。現在有很多照相館,怎麼洗照片,人是可以看見的,一些面包房,怎麼做面包,也可以看到,目的就是要你相信他的制造過程是科學和干淨的,你可以放心使用。
第三,程序的合法性。所有的程序,不是想設就設的,程序設計也要合法才行。合法程序包括兩方面的內容,第一是決策內容的合法,第二個是決策程序的合法。決策過程合法,就是是否履行了公示、是否有聽証、是否審查和批准程序。
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院教授谷口安平先生說過:“我們的世界已變得越來越錯綜復雜,價值體系五花八門,常常很難就實體上某一點達成一致。一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因人而異,因組織而異。程序是他們唯一能達成一致的地方,而且他們能達成一致的唯一程序是能保証程序公正的程序,因為他們一旦同意了程序,則無論是何結果,都必須接受所同意的程序帶來的結果。”可以這麼說,對程序的重視程度,標志著一個國家的法治文明的程度。
由於程序的不科學或人們不按科學的程序去辦事而帶來損失和造成不好影響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時有發生。如果程序設計得不科學,越是參與性強、透明度高,其造成的不良影響面就越廣﹔如果程序安排得不科學,越是動用了法制的力量,越有強制性的害處,因為不科學行為可以在法制的保護下大搖大擺地把人們引入歧途。
最后,還要建立和完善對程序的監督機制。對程序的監督具有積極意義:一是可以事先預防,防止偏差,保証決策和行動的正確性﹔二是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使程序更加科學完善﹔三是可以通過監督過程的交流與溝通,融洽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有利於決策和行動的良性運作﹔四是監督的過程也是一個公民接受教育、參與管理的過程。一般來說,程序的設置和它的施行大都是遵循一定科學原則的。監督者在監督程序的過程中,也是一次受教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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