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中 吕 欣
2016年08月24日09:24 来源:智库论坛
挖掘我国消费潜能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保障其基本消费能力。第一,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最低收入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的安全网,只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保障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第二,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权益。绝大部分低收入群体成员是体力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多,但在很多单位并没有签署正式的劳动协议,出现问题时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权益;第三,政府应为低收入人群增加就业岗位。低收入人群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城镇的失业者和贫困地区的农民,缺乏专业技能,政府应该有针对性地为这部分人群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同时通过一些就业培训,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入手为低收入群体增加就业机会。第四,利用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第五,调整消费品供给结构,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
(二)增强中低收入群体创收能力,激发该群体的消费潜能。第一,政府应通过减轻企业负担,为中低收入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劳动收入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相较于低收入的贫困人群,中低收入群体中的平均受教育水平更高,有能力从事更为复杂的工作,更多企业愿意招聘他们。所以政府可以从就业岗位的供给侧——企业入手,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增加之后一般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增加就业机会。第二,政府应建立就业培训机构,帮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提高工作技能。中低收入者中很多人在接受培训以后,工作能力将会增强,从而更快地找到匹配的就业岗位,稳定的工作会带来稳定甚至更高的收入,从而促进其消费。第三,发掘农民工群体的消费潜能。政府应推进人的城镇化,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保、教育、住房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解决其后顾之忧,从而降低农民工的预防性储蓄,激发农民工消费欲望,让农民工愿意花钱、敢于花钱,更能够放心花钱。第四,增加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资产较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给这部分人群提供贷款,于是他们很难获得资金来购买房屋或者从事生产,这就造成了贫者越贫的现象,所以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该群体的金融产品,有选择地给这部分群体提供贷款和其他资金支持。
(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更大的消费空间。第一,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使中等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更多。收入分配制度是引导社会财富在不同群体中流动的根本性制度,只有确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缩小贫富差距,中等收入群体才会逐渐壮大,真正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第二,完善社会保障,控制房价过度膨胀。房价过高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是一大负担,政府要切实加强房价调控,将房价控制在中等收入群体能够承担的范围内。第三,深化教育和医疗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人们从“住房难”“看病贵”等困境中解脱出来。第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使中等收入群体不必为养老而进行过多的储蓄,可以增加现时消费。第五,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把储蓄转化为投资,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多收益以后,消费性支出自然会增加。
(四)把握消费升级方向,培育满足中高收入群体的消费点。高等收入群体拥有大量资金,但由于目前国内一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堪忧,这部分群体普遍不愿意在国内消费,而选择在国外消费,这拉动了国外的消费,对国内消费没有贡献,所以,对于此类群体的工作重点在于如何将这部分消费从国外吸引到国内。第一,政府应该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适合于高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品或服务。高等收入群体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政府应加快消费结构的调整,引导某些产业的过剩资源流向社会真正需要的产业或行业,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第二,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的消费热点。创新是改革的根本动力,在消费领域也是如此,开发新的消费产品,如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的商品。另如,这部分人群对于服务的要求较高,在服务业方面提供新的消费热点也是促进这部分人在国内消费的途径之一,同时这也符合我国重点发展第三产业的趋势。第三,应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高收入群体的消费权益。(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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