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5日14:5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TPP对“一带一路”的影响
从目前各方面的分析研究来看,TPP生效后大面积减税和实行原产地原则,短期内可能给中国带来一定的贸易投资转移,但这种影响相对有限、总体可控。至于TPP对“一带一路”的影响,似应从一个较长时期来加以考察和分析。事实上,随着TPP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将打破原有的亚太区域经济整合节奏,“一带一路”在全球经济治理中主动作为的空间也将受到明显挤压。一是TPP对“一带一路”的竞争和干扰有所增加。由于TPP的“规则先行”,在“一带一路”所涉多个领域规则形成一种捷足先登的效应。若越来越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接受TPP规则理念,那么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TPP贸易投资创造效应的不断放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嵌入TPP区域供应链的意愿可能会上升,并增加与TPP成员国的贸易和投资,这会给中国带来更大的贸易投资转移效应。三是随着TPP规则体系覆盖更多的国家,一些国家在与中国开展自贸区谈判时可能会提高要价,对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成潜在威胁。
当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从一个较长时期看,TPP的新议题和高标准对中国形成了很强的倒逼和示范效应,这不仅有助于中国增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对外开放的主动性和紧迫性,也有助于中国充分借鉴TPP相关议题和标准,逐步提升自身FTA和经贸投资合作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参与塑造未来国际经贸新规则。
几点启示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有效应对TPP带来的压力和挑战。针对TPP带来的负面影响,既不能夸大和高估,也不能忽视和低估;既要看到其影响的有限性和可控性,也要看到其新规则、高标准超出了中国的发展阶段及其内在规制需求;既要看到TPP的排他性,也要看到其存在的扩容性。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拥有13多亿人口的庞大市场,TPP要取得最终成功,没有中国的参与和支持是难以想象的。
二是,坚持相向而行,切实统筹“亚太路径”和“东亚路径”、TPP和“一带一路”之间的关系。TPP作为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平台或“亚太路径”,与中国支持和倡导的“10+1”“10+3”和“10+6”(RCEP)等多边FTA战略或“东亚路径”之间是存在明显竞争性的。从长远看,这两个路径可以并行不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可能走向趋同和融合。对于中国来说,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要把握好加入TPP谈判的可行性和有利时机,力争将参与TPP谈判作为推动整合亚太路径和东亚路径、打造亚太自贸区(FTAAP)、实现亚太梦想的重要契机。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相衔接。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投资管理模式为基础,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和自贸区谈判,为适应和塑造未来全球经贸投资高标准和新规则做准备。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现有的FTA水平,建设好中国上海、福建、天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抓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区域金融开发合作,积极推动与有关重点国家及TPP成员国开展自贸区谈判。
四是,加强机制功能建设,不断提升“一带一路”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加强法制和机制建设、提升规则构建功能的重要性将日趋凸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积极探索和创新长效合作机制放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位置,着力强化在相关议题提出、议程设定、规则制定等方面的主导性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制度供给水平。在机制建设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各国基本国情,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和法律规范,在利用好现有亚投行、丝路基金、双边产能合作基金等区域性金融合作机制的同时,逐步将各类双多边的谈话、声明、备忘录、合作协议等上升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层面,力争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一个既有全球影响力又符合国际规范的区域合作机制大平台,以更好发挥其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中的重要作用。(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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