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朝先 邓雪莹 皮思明
4.境外各类风险将长期存在
“一带一路”国家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比中国还要低,多数国家主权信用状况不佳,大部分国家主权信用处于CCC-B级,且近年来部分国家存在主权级别下调的风险(采用“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CCC-B级属于投机级)。与此相联系,境外各类风险将长期存在。
政治风险。“一带一路”涉及全球多个高风险地带,地区局势紧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及跨境犯罪等问题在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为集中。同时,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内还面临领导人交接、民主政治转型、民族冲突等多重矛盾。
经济风险。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零部件本地化生产政策、本地工厂生产产品享受银行特别贷款优惠利率成为阻止外来者的常用手段。
社会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多民族、多文化、多语言和多宗教信仰,对中国企业的海外项目建设和运营构成挑战。“一带一路”沿线有些国家媒体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有意制造敌对意识,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对外产能合作的交易成本。
环境风险。尽管中国“走出去”过剩产能都是优质产能,并非淘汰的落后产能,短期内我国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钢铁、水泥、建材、化工等产业,转移到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受到欢迎,但是长期内潜藏着巨大的环境保护风险。我国重化工业跨国产能合作应警惕因侥幸心理引发环保纠纷问题。
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促进产能合作体制机制与支持服务体系
在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需要政府放弃过去的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尽快把对外投资体制从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为主、审批为辅且落到实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对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促进体制。中国政府要主动出面,尽快与有关国家达成投资保护双边和多边协定。推动与有关国家已签署的共同行动计划、自贸协定、重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双边共识的尽快落实。
要制定相应的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包括:对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可以给予所得税优惠和关税优惠鼓励;制定相应的金融、保险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外贸与外援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搭建以政府为主体的跨国产能合作的情报平台与情报网络体系;研究建立跨国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库,向相关企业提供境外项目信息。
从国际经验来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征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在跨国产能合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要加大支持力度,培育相关中介机构,并推动中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征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走出去”,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关服务。
2.积极利用外部力量,实现合作共赢
企业“走出去”,面对东道国陌生的法律法规、经营习惯、劳工素质、人文环境等问题,若中国企业和人员直接出面处理,可谓困难重重,而若善用外部力量去解决,则事半功倍。要坚持合作共赢理念,重视与当地有实力的企业、经验谙熟的国际公司、相关金融机构等合作,部分规避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外汇风险、治安风险等。要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本土采购力度,尽可能地雇用当地员工,带动当地中小企业和配套产业发展,争取当地民众与社会势力的支持。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优先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和丝路基金等知名金融机构合作。同时,加大对海外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等因素的投入力度,使企业声誉、信誉通过良好的安全记录和高质量的项目标准而得到提升。
3.创新商业运行模式
建设高水平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议我国与相关国家进一步完善双边或多边合作框架,将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列为政策协调的重点,争取促成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使高水平海外产业园区成为特殊政策的优先实施平台。总结提高中马“两国双园”建设经验,积极推进“两国双园”模式,以及“两国多园”“多国多园”模式。
创新运用PPP模式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产能合作。中国企业要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方式的合作,有条件的项目更多采用BOT、PPP等方式。借鉴国开行在国内设立“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平台公司”的成功经验,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由中资公司以美元和人民币投资、相关国家授权企业以矿产资源入股的形式,把相对高收益的资源产业开发与低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回报低、融资难的问题,进而促进产能合作。
积极实施基础设施建营一体化。以往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业务是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不仅没有全面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也使自己居于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价值链的低端,利润微薄。今后,要将“基础设施建营一体化”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基础设施建营一体化”,重点是加大生产性服务的投入,将以工程建设为主体的对外工程承包业务链前伸后延,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基础设施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进而在价值链体系中实现从“汗水建造”向“智慧创造”的转变。
4.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要在跨国产能合作获得生存和发展机会,关键是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日本跨国公司“母子工厂”体系为我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思路。所谓“母子工厂”体系,就是将中国在新兴市场国家投资的产能作为承载一般产品和技术的“子工厂”,而将中国国内的工厂建设成为具有技术支援、开发试制、先进制造技术应用和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功能的“母工厂”,通过“母子工厂”体系建设,既有序推进中国过剩产能的输出和转移,又通过提高本土的生产效率提升竞争能力,解决要素成本快速上涨的问题。
建立多元化海外用人机制,大力实施“中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基层管理人才及操作人员本土化”的人力资源战略。中高级人才国际化即引进一些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熟悉国际运营模式的高级人才,利用外籍雇员的语言和管理经验上的优势,推动跨国产能合作。在中高级国际化人才的开发上,要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延揽两方面相结合措施。
5.加强研究,降低产能合作风险
为应对和降低产能合作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要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世情、国情、社情、民情研究。科学评估相关国家投资风险,谨慎选择合作东道国,应作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的前置条件。
当前我国正在加强智库建设。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需要动员智库力量,加强对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产业、环境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为“走出去”实施产能合作科学决策服务。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对外贸易中的隐含资源环境要素流动问题研究”(批准号:14BJY06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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