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提出,要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员工错峰休假、弹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这一说法毫无疑问地吊起了人们的“胃口”。传说的“2.5天休假模式”真的要来了,只是,离现实的你有多远?
突然多出的半天假?
事实上,“2.5天休假”并非在这次全国旅游工作会上首次提出。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
正是在这份《意见》上,首次将带薪休假、错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并提出,并指出要通过优化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等,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先了解一下大背景: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旅游业发展却逆势而上,甚至成为很多国家创造就业和创业、出口创收以及拉动基础设施的关键驱动力。
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数据,2015年国际游客预计增幅为3%至4%,继续超过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对全球GDP综合贡献约7.8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总量10%;创造2.84亿个就业岗位,占全球总量9.5%。
在国内,去年旅游业对全国GDP的直接贡献为3.32万亿元,占GDP总量4.88%;综合贡献占GDP10.8%。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11万人,占就业总人口的10.2%。此外,旅游投资去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增长42%。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消费供给的重要动力。
“旅游业带动性强、乘数效应大、综合效益高,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李金早说。也就是说,调整休假安排对于激发旅游消费热情、扩大旅游消费规模的作用明显,对抵御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很值得想象”。
别忙着高兴:“具备条件”很重要
要是真能安排出半天假,还可以自己调剂,对百姓来说自然高兴。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我每周两天的休息都不能保障,2.5天休假怎么可能?”
“对于2.5天的小短假,要看三大关键词:‘鼓励’而非统一、‘夏季’而非全年、‘有条件’的单位而不是全部,说明这项政策惠及的群体和人数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副会长刘思敏说。
国家旅游局也表示,要在不影响各单位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员工错峰休假、弹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这一方式与劳动法没有任何关系,它并不是意味着每周40小时工作制减为36小时工作制。在保证工时的基础上,它是一种调休的形式,所以对它抱有这样的期待实际上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刘思敏说。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教授杜炜指出,落实错峰休假首先要合理安排和调整休假制度,在保证国庆、元旦等传统重要假期基础上,结合各地特色,适当调整假日品种。在带薪休假制度相对完善的前提下,可拆分现有的长假,分解成多个与民族节日相契合的“小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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