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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研项目,不应以职称论高下【2】

缪明月

2016年01月15日08: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申请科研项目,不应以职称论高下

  其次,科研项目的审查标准应充分体现质量导向。在现今的科研项目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自己及参与者既有的科研成果,这是考察申请人及其团队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和基础的重要依据。青年科研人员通常在成果数量上处于下风,但并不意味其科研能力或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不足,特别是研究的后劲。因此,对科研项目申请人的评审,应当首先进行质量排查,然后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行个别审查比较,甚至引入答辩机制。此外,对于交叉学科的评审,除了评审团队由跨学科专家组成之外,建议推行书面答辩评审机制、项目成果预期应用部门、企业或者关联利益主体的评审机制。

  第三,研究生导师认定的去职称化。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因此,在研究生培养阶段,通过直接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开展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是中外高校、科研机构采用的最普遍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但在研究生导师认定制度上,我国与美国部分高校的做法却不太相同。以我访学所在的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经验看,只要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能申请到足够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具有开展科研项目及培养研究生的必要开支,无论何种职称级别,均可以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组成高效的科研团队,为科研项目的实施提供智力保证。毋庸置疑,有无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必然是决定科研项目申请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由此,清除研究生导师认定的职称门槛,让青年科研工作者尽快成为科研团队的核心领导者,既方便了他们组织自己的科研团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提高项目申请成功率,又提升了研究生培养质量,防止某些有名无实的导师,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招了研究生,却没有科研项目,研究生面临整天无所事事的尴尬局面。

  最后,科研项目的经费应继续扩大劳务费的比例和额度,确保青年研究工作者高强度的智力投入能够获得相应收益,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使我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人才辈出、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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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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