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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京 谭永旭:用法治应对官员的“麻木症”

2015年02月16日15:02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原标题:用法治应对官员的“麻木症”(2)

  1.官员“麻木症”的三种表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调“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提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少数官员身上的“麻木症”主要表现为三类。首先是政治麻木症。现实生活中,少数官员丧失信仰,缺乏信念,眼里有权、心中无党,不信组织、只信“圈子”,小事算计、大事迷糊,口无遮拦、乱评妄议,阳奉阴违、不听指挥,甚至吃党之饭、砸党之锅。

  其次是腐败麻木症。有的官员对法纪缺少敬畏,坐享干部待遇、却不思为国干事,手执人民赋权、却谋取私人利益,反腐利剑高悬、贪心仍不收敛,屡有贪官落马、仍不吸取教训,明知伸手被捉、还敢以身试法。

  最后是作风麻木症。少数官员对百姓缺少敬重,“骑在马上我就‘高’、体察民情‘脚板小’,民生不往心上记、群众再急我不急,吃喝由明往暗转、不吃公款吃老板,过去群众不好见、现在好见事难办,上头忙得团团转、我在下面慢慢干,管它发展不发展、保住自己‘铁饭碗’”,这段刻画充分反映了一些作风麻木的官员心态。

  类似的麻木症,染病者不在少数,让群众深恶痛绝。譬如上海最近发生的“12 31”踩踏事件,酿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惨剧。事后媒体披露,当晚黄埔区部分领导就在事发地附近公款豪餐。上头纠治“四风”紧锣密鼓,下头大吃大喝我行我素,官员的禁令意识哪里去了?一边是比肩拥挤的人群,一边是推杯换盏的畅饮,官员的责任意识又到哪里去了?这些再也拉不直的“问号”、难治愈的“麻木症”,留给人们太多思考。

  2.治“麻木症”要治本治早

  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基本条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党和政府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党员干部自身能力的必然要求。而治本治早之要,就是治麻木。

  “法者,治之端也。”惩戒官员麻木,单靠说服教育和道德自律是不行的,必须靠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靠法治手段惩戒官员麻木,才是抓住了根本,把握了长远,也才能有效地堵死“钻空子”者的漏洞,破除“不收手”者的侥幸,浇灭“不作为”者的妄想。以往,我们防治官员麻木,多数是靠领导强调、集中整顿、纪律约束等,尚未从根本上走上法治轨道,也就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甚至造成一些人胆子越来越大、根子越扎越深,最终宽纵了官场腐败、毁掉了一批干部,还影响了发展、败坏了党风、伤害了群众。

  从37年前一位全国政协常委发出“中国的历史发展到今天,人治的办法恐怕已经走到了尽头”的呼声,到23年前邓小平同志定下“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的基调,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折射了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逐步觉醒和整个国家对法治缺乏的深刻反思。如果我们把以往官场的腐败和庸政乱象归咎于没有运用法治遏制麻木,那么未来官场的清风正气和蛮拼状态,无疑得依靠法治之重器,瞄准官员之麻木,打一场艰巨但漂亮的“围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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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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