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万鹏)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官本位”瓶颈,突破基层干部个人发展的“天花板”。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指出,“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到,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是大势所趋,但待遇上涨绝不是“齐步走”,未来仍需构建公务员薪酬变化的长效机制。
此次出台《意见》建立“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产生哪些影响?汪玉凯认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实际上这一措施打破了“官本位”的瓶颈,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的个人发展。
之所以选择在县级以下推行此项制度,汪玉凯指出,是因为在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工作,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他举例谈到,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职务。多数公务员一辈子,基本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很少。可以说,基层干部的发展会遇到这样的“天花板”。
就如何推行此项制度,汪玉凯最后向记者谈到,其实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目前公务员的收入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包括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各地区的补贴以及其他补助。之前,各地区的补贴与职务挂钩,所以公务员收入很大程度上受到职务的影响。通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助于打破职务决定收入的“官本位”瓶颈,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他指出,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但是,对于公务员队伍当中哪些人最应该涨工资,哪些人暂时不涨,这取决于公务员考核机制。可以明确是,公务员工资上涨绝不是“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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