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信仰 传播法治价值
光明日报总编辑 何东平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处处闪耀着法治信仰、法治追求、法治建设的光芒。
从历史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探索和不断推进的重要成果。新中国成立初期,系统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十五大,正式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从现实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四中全会部署的180多项改革任务,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之多、改革路径之清晰、具体任务之明确,前所未有。《决定》不仅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框架和路线图,而且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固的支点和坚实的保障。
从未来的维度来看,这次全会就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构想。《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了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将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引领中国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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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法治意识 建设法治体系
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班学员、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 贾高建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任务,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从各个方面着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决定》对此十分重视,将其纳入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并做了深入阐述。
法治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也不同于法制体系。要建设法治体系,首先要建立一整套法律体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体系;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到作为体系承担者的人的因素,特别是解决好人的观念和意识问题。《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这里涉及社会主客体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领域中活动着的是现实的人,人作为主体与作为客体的社会结构体系相对应。社会客体制约着社会主体,而社会主体又能动地作用于社会客体。由此出发,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就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主体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广大社会成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没有这一条,再好的法律也难以真正施行,各种制度体系也不可能有效运转。
经过长期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做的大量工作,我国广大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下气力加以解决。对此,《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发挥各类机构和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等。法治体系建设中客体方面的建设与主体方面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应坚持两手抓,使这两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形成良性互动的合理局面,确保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主任 任天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使用“指挥棒”的重要内容,充分表明,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当前,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亟须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强化法治秩序思维,实现从人治方式向法治方式的转变。二是强化法治规则思维,实现从经验决策向依法决策的转变。法治思维的本质是规则治理,即按规则办事,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三是强化法治权威思维,实现从权力自律向权力法治的转变。领导干部必须对宪法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确保权不压法,权不越法。四是强化法治责任思维,实现从只讲行政责任向行政责任与法治责任统一的转变。领导干部必须承担其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行为的责任后果,更好履行法定职责。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首先是真正树立鼓励法治思维的鲜明用人导向,用法治标准来规范官员执政行为,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其次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培训力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再次是大力宣扬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典型和经验,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还要高度重视推进制度环境建设,大力营造有利于法治建设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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