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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养琰:生产关系面面观

2014年11月02日14:0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生产关系的共性和特性

生产关系的共性和特性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生产关系的共性寓于特性之中。过去人们总习以为常地认为,经济科学作为一门历史科学,它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不同阶段上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就是说,它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的特性,而不是生产关系的共性。这种认识对不对呢?全面不全面呢?现在看来,很有商榷的必要。

马克思说过:“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8页)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就其社会内容来讲,自然指的是生产关系的共性,即普遍性。与此同时,马克思对什么是生产关系的共性也做了详细的分析。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共性首先表现在“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93页)这个统一性上,先就“生产直接是消费”方面看,生产包括主体和客体两方面内容。作为生产主体的人,在生产中发展和发挥自己的能力,同时也支出和消耗自己的能力,即消耗自己的劳动,消耗自己的生命。这同自然的生殖是生命力的消耗一样。作为生产客体的生产资料和原材料,在生产中被使用和被消耗,一部分(如在燃烧中)重新分解为一般的元素。虽然物质是不灭的,但物质在消耗中不再保持它原有的自然形态和特性,而变成另外的形态和特性了。例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可燃矿物,在燃烧中改变了原来的形态,而成为另外的形态了。因此,生产行为本身,就是它的一切要素消费过程。就这个意义来讲,生产和消费是同一的、统一的关系,即社会内容,不论在哪个时代和哪个人或集团的生产中都存在着,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就“消费直接是生产”这方面看。这里讲的消费,指的是原来意义上的消费,即消费中的主体——人,消费中的客体——消费资料,如人的吃、喝、穿住、用等,他把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所生产的物质产品消灭掉。当然这里讲的消灭不是消灭构成这些产品的元素,元素是消灭不了的,而是消灭这些产品原有的特性及供这些特性而存在的物质的自然形态。消费也是生产,这里讲的生产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生产,而是消费中的客体——物,在消费中生产出入,即物的人化,如人在吃、喝过程中,把原先生产的东西消灭掉了,同时也就生产出自己的身躯,生产出自己的生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很象“自然界中的元素和化学物质的消费是植物的生产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4页)因此,消费行为本身,就是人作为人的一切要素形成即生产过程。就这个意义讲,消费和生产也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的关系,即社会内容,不论在哪个时代或哪个人或集团的消费中也都存在着,也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而揭示了“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这两方面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指出,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媒介运动,首先,生产媒介着消费,因为它创造出消费对象,没有生产,消费而无对象,就不成其为消费,其次,消费也媒介着生产,因为只有消费才能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再生产创造主体因素。同时,任何产品都是为消费而生产的,不能消费或没有消费的产品不能最终成其为真正的产品,任何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能得到验证,并最后予以完成。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说:“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4页)这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相互关系,正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共性的具体体现。

在生产关系总体中,分配和交换,与生产和消费有所不同。在生产和消费中都发生自然物质形式或构成的变化,而在分配和交换中就不发生这种变化。如果说,在生产和消费中还会发生不属于生产关系而属于自然现象的情况,而在分配与交换中就只能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其中主要成份是生产关系。

在分配和交换中所包含着的生产关系的共性,有些是深寓于直接生产过程之中的。

先就分配来看,从表面上看,分配似乎只是产品的分配。其实不尽如此。任何分配,在产品分配之前,首先要发生生产条件的分配。这里又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其中主要是生产工具的分配,二是劳动力的分配,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内部的结构,产品的分配只不过是这种分配的结果。生产条件的分配对于生产,是使生产能够进行的条件,对于产品分配,显然是前提。生产条件分配和生产以及产品分配所发生的这种一般关系,自然是人类任何社会所共有的,属于生产关系的共性。马克思说过,产品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在生产条件分配的背后,-就是说,前者是由后者决定的。

再就交换来看,从表面上看,交换似乎只是产品的交换,是在生产过程完了之后和产品进入消费之前进行的行为,即只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起着媒介和桥梁作用。其实不尽如此。马克思指出,在产品交换之前,首先在生产过程中就发生了一些属于生产行为的交换:第一,在生产者之间发生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即互换劳动,第二,虽然交换的是产品,但这种产品是用来制造消费晶的原料的中间产品,而未形成作为消费的最终产品。从广义上讲,这种交换也是属于生产行为的继续。在现实生活中,通常人们只把第一种行为看成是生产过程的交换。而第二种行为,因为有产品存在,又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同所有者之间,不仅认为是产品的交换,而且也认为是商品的交换。交换不论是生产过程的交换还是产品交换,作为生产关系的体现,都有共性和特性之分。这里讲的交换,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交换,因而为任何社会所共有。从这个意义看,这种交换只有广度、深度之分,而无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是交换关系的共性。

关于生产关系的共性,当然不止上面列举的这些,但这些都是主要的,是过去一直被我们忽视了的。如果我们只看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的特性,只看到它们之间一些表面的联系,而看不到其中内在的联系,那我们就要陷入被马克思批判过的那种“肤浅”的看法和“肤浅的联系”之中了。

经济科学所以要研究生产关系的共性,不仅是因为它是客观存在,而且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有弄清楚这些方面的共性,才可以把各个社会不同的东西显示出来,免得在研究工作中重复。马克思说:“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见到统一(主体是人,客观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就忘记本质的差别。而忘记这种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8页)但在今天,我们也不能因为强调“差别”,而又忘掉“统一”。

必须懂得,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和其他任何一种有机体的发展一样,是一种自然的现象。不管在其发展的全过程中会呈现怎样不同的状况,但从总体上看,他还是前后一脉相承的和古今连成一片的。其所以如此,正是因为在其中有共同的东西即共同的生产关系联系着。忘掉了这个“统一”,就忘掉了它的连贯性和继承性。

忘掉这个“统一”,不仅在理论上是欠缺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例如,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关系时,不去研究在资本主义社会甚至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已经存在而且行之有效并对社会主义仍然有用的关系,对社会主义建设自然不利。例如,按照“生产直接是消费’的要求,人们在从事任何一种生产活动时,一方面要注意生产对消费的影响,不要为了发展生产,而不顾对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消费的生产效果,如何在尽可能小的消费情况下,产生出尽可能大的生产效果。再例如,按照“消费直接是生产”的要求,人们在从事消费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消费的质量,讲求价值,节约消费资料的消耗,提高消费中生产自身的效果,另一方面,提高消费中的生产能力,尽可能地以最有效的消费,使人们的身心健康都得到发展。对于这些有效的关系,如不加以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当然对社会主义不利。

经济管理也是经济关系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甚至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已存在和发挥作用的一些经济管理的一般规律性,对我们仍然是适用的;但我们为了强调社会主义与以前所有社会的区别,不去研究它,继承它和应用它,这自然是我们在经济问题研究中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一种形而上学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说过,每当一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的时候,这种新制度往往总被人们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制度而加以全盘肯定。这当然是一种在新形势下很容易形成的主观主义的偏见和偏激情绪,只有当新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已经充分暴露时,才在人们心里泛起一股‘怀旧之思”,慢慢地去了解新旧社会的内在联系,并设法从旧制度中汲取对自己仍然有益的营养,借以来充实自己,壮大自己和发展自己。这正表明我们在对这类问题认识上的深化和提高。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经济改革。在这场改革中,势必要对过去一些一直被否定了的或被严格限制的东西要适当地予以恢复和发展,同时也必须对过去一些一直被肯定了的或任意扩大的东西又要予以适当限制甚至扬弃。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过去在左倾思想指导下,把一些不该丢掉的对社会主义仍然有用的东西丢掉了,而把一些应当丢掉的对社会无用甚至有害的东西又舍不得丢掉。例如,在计划和市场问题上,在个人消费品分配问题上,在物质利益原则问题上,在价值规律及其作用问题上,在竞争问题上,在集体或个体经济问题上,等等,都存在这种情况。

今天,从理论上认清生产关系的共性,对于当代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特别是经济改革,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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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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