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关系的系统性和层次性
要了解生产关系的整体结构和全方位功能,从方法论上看,还必须采用与其相适应的方法,即系统的分析方法。所谓系统分析方法,一般说来,就是把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成组型的和集聚型的对象)看作一个系统,运用系统的观点来进行剖析。
运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待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确是一个极为丰富和复杂的“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还包含着许多子系统,所有这些子系统又不是孤立的和杂乱无章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并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相对稳定的程序性和层次性。
可是,在多年来的经济学研究中,形成了一种难以改变的传统观念,就是把客观存在着的这种内容极为丰富的复杂关系简单化,即仅把其中的关系或看成是因果关系,或看成线性的关系,或看成单纯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
如果用系统性的观点来看它们之间关系,可以看出,其间各自独立的子系统之所以处在各自相对独立的地位上,发挥各自的作用,是因为适应大系统的要求和需要。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子系统脱离大系统而孤立地存在,擅离职守,那就不成其为子系统了,也难以发挥子系统作用。所以,子系统对大系统来讲,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在各子系统之间,首要的是“互补”的关系、“互促”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不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或“父与子”的关系。
根据上述道理,我们就可进而来对生产关系这个大系统进行具体地剖析,由此就很自然地要把生产关系大系统分解成以下若干个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的层次。
一是基础层的生产关系。这层生产关系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双螺旋形结构的关系。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内部还包括内容丰富的所有制各种形式与其相适应的各种经济成份关系。因为它们是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性质直接决定的,所以它具有原生的或原发的性质。如果把一个社会看成是一座“大厦”,那么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双螺旋形结构的关系,就构成这座“大厦”巍然矗立于其上的基础或基石。它的特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也不是稳住不动。有什么样结构性质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这层生产关系因为它在生产关系系统中处于基础的地位,所以称做“基础层”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后面还有详细论述。
二是经营层或营运层的生产关系。这层生产关系如上所述是作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关系的实现形态而存在的。它具体地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方面的关系。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力所有制关系,当然首先表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谁占有,但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如何将这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结合起来和利用起来进行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成果又如何分配、交换,消费,都要在这一层生产关系中去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固然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但没有后者,也不会有前者。
与经营层生产关系相适应的还是经营决策问题。通常,经营决策又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宏观决策,二是中观决策,三是微观决策,四是消费决策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行为等。
必须看到,在生产关系系统中,相对来说,这层关系是最活跃的生产关系,因为它始终处于动态或运行之中。在它的运行中,不仅包括人流、物流、能流、产品流,还包括信息流,投入产出,川流不息,它自身形成了一个自我循环体系。正是在这个体系中,发生和发展着生产关系的新陈代谢或盛衰更替的再生机能,实现着生产关系持续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
这层生产关系就它的特点而言,可以把它叫做“经营层”或“营运层”的生产关系。
三是动力层的生产关系。这层生产关系是由上一层生产关系派生出来的,因而对上一层生产关系处于从属的地位。它主要指的是经济的或物质的利益关系。任何一种经济的或物质的利益关系,总是属于一定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和有权利用这些生产要素直接地或间接地从事生产和与其相适应的分配、交换的人。在实际生活中,从来不会有也不可能有可以脱离一定的经济条件而独立存在的抽象的物质利益。物质利益总是具体的和实惠的,总是属于一定的占有或使用生产要素并决定如何生产的人或由人组成的团体或集团或阶级的。
从历史上看,在任何一种社会中,都显示出物质利益的多样性,因而形成复杂的利益结构。
物质利益关系及其结构虽然对上一层关系处于从属的地位,但是,它并非是一种消极的东西,它作为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一切经济活动和运行的内在动机和目的,具有强有力的激发作用,因而它赋予了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主体——人或由人所组成的经济单位或团体、集团、阶级以生机和活力,并成为一切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在任何一种社会中,由于物质利益的多样性,决定了动力结构的复杂性。
属于这一层生产关系的,除经济的或物质利益的关系外,还有为实现这些利益关系的权力关系。权力关系具有两重性:一是政治权力。作为政治权力,如各种法权,包括成文法或不成文法,均属于上层建筑。另一个是经济权力。作为经济权力,如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平等权、自由贸易权、竞争权、盈利权等。这里讲的是后者,即经济权力,而不是政治权力。
人们常说,一切生产关系都集中地体现为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更确切地说,一定的经济或物质利益关系是一定的生产关系的核心,但它本身仍处在从属于“基础层”和“营运层”关系的地位。这种“对号入座”的位置无论如何是不能颠倒也是颠倒不了的。
四是调节层的生产关系。属于这一层生产关系的有各种各样的调节机制,和主要由这些机制组成的调节系统或叫调节网络。调节的主要对象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其各方面内部的关系。例如,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为了实现自己的运行目的,必须把生产各要素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不同的领域、地区、部门和企业中去。如何分配?这就需要调节手段进行调节。调节的最终目的是调整,调剂,协调各种经济的或物质的利益关系。调节机制对不同的经济形态来讲,是不一样的。在市场经济中,调节的主要机制是价值、价格、利润率、利息率以及工资等。在市场经济中,竞争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调节机制,其他一切机制都要通过竞争来发挥自己应有的调节功能和作用。
五是管理层生产关系。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生产关系。管理层生产关系包括各种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
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也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对于这一层生产关系,应当看到:一方面,由于它是适应上述各层关系的需要而建立的,所以它要随着上述各层关系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上述各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它直接接近于上层建筑,又通常是在上层建筑特别是在作为上层建筑的主体部分——国家及其机构直接或间接干预下形成的。所以往往使它着染了某些特定的政治色彩,甚至其本身就包括某些政治成分或因素。例如行政管理、法规管理、计划管理等。在计划管理中,又包括指令性或指导下计划等。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根据各国的国情采取不完全相同的即各具特点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在经济学上通常就叫做经济模式,如直接调控模式或间接调控模式等。
由此可见,在生产关系系统中,如果说原生性的生产关系是基层或底层或深层关系的话,那么,继起的和从属的生产关系则可称之为内层或里层的关系了,相对内层或里层关系来讲的管理层关系,即按照内层或里层关系的需要,而由人们自觉建立起来的并呈现于现实生活之上的又视而可见的关系,则可称之为外层即表层关系了。
表层关系是为了巩固、完善和发展里层关系和底层关系服务的。脱离了里层和底层的关系而不能适应或不完全适应其要求的表层关系,就需要去改变或改革或改造它,表层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人们的主观对于客观的认识、利用的能动作用,所以它具有常变性和多样性。
上述生产关系系统中的五个层次,是一脉相承的,是不能颠倒的,也是不能混杂的。其中,由下而上,从里到外,一层比一层复杂,一层比一层具体,一层比一层更接近现实。
现在再回过头来,全面观察一下生产关系系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个生产关系系统,的确是一个庞大的能动的有机体,如果说基础层生产关系是这个有机体的“载体”或“根基”的话,那么在这之上建立起来的几个的子系统,如经营层关系所包含的运行系统,动力层关系所包含的动力系统,调节层关系所包含的调节系统,管理层关系所包含的管理系统,这些子系统的相互配合,正构成了生产关系一个完整的总系统,又叫做大系统或巨系统。
根据上述道理,结合社会主义实际,特别是我国的实际,如何看待目前我国现存的生产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在我国生产关系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又如何对这些问题通过生产关系内部的调整和改革予以妥善的解决,都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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