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刘峰  张国玉:国家治理的结构与根基

刘峰  张国玉

2014年09月18日10:25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原标题:国家治理的结构与根基

  国家治理是由制度体系、能力体系和价值体系这三大体系所构成的一个大系统,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这一系统的三根支柱。对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改进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水平都与这三大体系和三根支柱密切相关。

  国家治理的三大体系:制度体系、能力体系和价值体系

  国家治理这一系统主要由制度体系、能力体系和价值体系三大体系所构成。治理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治国理政的制度集合,运用制度体系需要执政骨干多方面的治理能力,治理能力则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方向,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一,治理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之“体”。制度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出来的一整套治理制度,具体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中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远性,一个国家治理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制度体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因此,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根本,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构建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既要全面完备,又要简约管用。因此,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六大领域都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不留任何死角。

  第二,治理的能力体系是国家治理之“用”。制度体系和能力体系二者相辅相成。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只有有了好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反之,只有具备相应的治理能力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制度体系的效能。制度体系的运行总是需要相应的治理能力与之匹配,比如,经济制度体系的运行需要经济治理能力、政治制度体系的运行需要政治治理能力、社会制度体系的运行需要社会治理能力。因此,这样一系列各具特点、各有侧重的治理能力就构成了治理的能力体系。

  治理能力体系的核心是领导力,领导干部无论从事哪一领域的治理工作都需要领导力。对领导力的把握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着手:从外在形态上来说,领导力包括硬权力和软权力两个方面。硬权力是职权带来的强制性影响力,能够带来下属和群众的服从;软权力是作风、能力等自身因素带来的非强制性影响力,能够带来下属和群众的认同。从内在构成来说,领导力包括决策力和影响力两大要素。其中,领导决策力与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推动改革能力、共建愿景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密切相关;领导影响力与领导干部的激励和凝聚能力、动员和组织能力等紧密相连。

  第三,治理的价值体系是国家治理之“道”。一个国家既需要硬实力,也需要软实力。其中,价值体系是国家软实力的灵魂,是国家软实力建设的重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有效地实现社会整合,使得社会系统正常运转,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影响治理制度的方向性,又影响治理能力的有效性。因此,国家治理要求我们一手抓法治,这就是治理的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的“硬件”,一般是有形地、强制性地发挥作用,本质上是一种硬约束。同时,另一手要抓德治,这就是治理的价值构建,是国家治理的“软件”,通常是无形地、非强制性地发挥作用,本质上是一种软约束。

  国家治理之“道”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统一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具备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道和德,其在不同的层面又有相应的侧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层面重在讲法理,即富强、民主、文明和和谐的价值观;二是社会层面重在讲道理,即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的价值观;三是个人层面重在讲伦理,即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价值观。

  国家治理的三根支柱: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国家治理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换言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三根支柱。

  国家治理的第一根支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和根本保证。这与西方治理理论倡导的多中心治理迥然不同,我们的国家治理必须坚定不移地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现代治理的根本保证,但也不能代替政府、社会、企业等方面的具体领导。因此,我们的国家治理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个主体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合力,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国家治理的第二根支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标准。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把自己当成人民群众的“仆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关键是通过简政放权,通过创造环境、提供服务,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释放和激发人民群众的活力与动力。国家治理需要多种活力与动力的共生和聚合。

  国家治理的第三根支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突出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任务,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显然,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都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因此,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法治引领,法治先行。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实习生、谢磊)
相关专题
· 《国家治理周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