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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伟: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

——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

2014年09月03日07:0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贯彻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贯彻好、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都对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范和调整。这些法律法规,贯穿着民族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确立了三个层面的法律关系:明确了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必须一体遵守我国法律,不能自外于我国法律约束或者有选择性地执法;明确了各民族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既是平等的,又是互助的;明确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必须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做到依法行使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相统一,而上级国家机关则有支持各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法定职责。

习近平同志强调:“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当前,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方向,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把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运用到民族事务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健全配套法规。要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加以解决,重点是建立健全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涉及民族因素的法律规定,要广泛征求各族群众意见,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族地区实际,使法律真正起到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作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散杂居地区民族事务治理等,需要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的,都要确立合适的法律形式。

坚持严格执法。从国家层面来说,要坚持依法治国,履行好国家机关法定权利义务,既在法律框架内保障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又依法制定和落实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民族自治地方层面来说,要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坚持依法治理地方事务,在贯彻国家统一政令前提下依法行使自治权。从民族事务层面来说,要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律为准绳,一断于法,决不搞法外的从宽从严,法律规定什么权益就保障什么权益,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的违法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认识做好有关法律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扩大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和对象的覆盖面,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各方面协调配合、自查督查相结合、重在平时抓在平常的长效机制,把法律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各族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提高干部应用法律手段的能力,引导群众走法律维权的路子,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只要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一定能够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动力。

(作者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0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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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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