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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安:准确阐释教义 促进宗教和谐

2014年07月01日14:46   来源:《求是》

原标题:准确阐释教义 促进宗教和谐

三、伊斯兰教倡导团结,而宗教极端思想制造分裂

伊斯兰教要求实现无差别的人类团结。伊斯兰教打破了阿拉伯人固有的氏族、种族观念。《古兰经》提出,人类同出一源,都是阿丹(亚当)的后裔,是一个大家庭,至于种族、肤色、语言的不同则是为了相互认识和了解,绝对不能以此论贵贱。正如《古兰经》所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穆罕默德在“辞朝演说”中讲:“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红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也不比红种人优越。”这些经文和圣训,体现了伊斯兰教对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平等、宽容的思想,有利于增进人类的团结和友爱。伊斯兰教提倡不同宗教间和谐相处,反对狭隘的宗教主义。《古兰经》说:“你们有你们的报应,我也有我的报应。”此处“报应”意为“宗教”,即各有各的宗教,互不干涉,信教自由。

而宗教极端思想最害怕各族人民团结,他们离间干群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甚至离间穆斯林之间的关系。他们鼓吹“异教徒”论,对党员干部和不信教群众采取“见面不问候、遇事不帮忙、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等极端做法,甚至煽动以暴力恐怖手段残害“异教徒”。把坚持反对分裂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爱国宗教界人士以及广大群众,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用“民族败类”、“宗教叛徒”等恶毒用语进行辱骂,千方百计进行排斥和孤立等。这些极端思想和行为,与伊斯兰教倡导的团结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四、伊斯兰教坚守中道,而宗教极端思想热衷偏激

伊斯兰教是讲求“中道”的宗教。“中道”即中正之道,是伊斯兰教的正道。“中正”一词是阿拉伯语“瓦索托”的汉译,具有“不偏不倚”之意。穆罕默德说:“最优美的事是中正之事。”《古兰经》说:“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们。”伊斯兰教提倡的中道,主要是指凡事都要坚持中正、均衡的原则,当行则行,行止有度,不要过分,反对偏激和极端。中道主张既要体现在宗教生活中,也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在宗教生活方面,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要拜主、纪念真主、赞颂圣人,但要讲求适度,反对过分张扬。在社会生活中,伊斯兰教既反对放纵对物质享受的追求,又反对苦行主义,而是取其中道而行之。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逐步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相融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

宗教极端思想的特点是处处走极端,远离了伊斯兰教的正道,走上了“迷误者的路”。他们把信仰真主和拥护世俗政权对立起来,提出“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煽动宗教狂热,与世俗政权对抗。他们把遵从教规和遵守国法对立起来,宣称只遵循教法,不服从国法,教唆人们抵制政府的依法管理,甚至鼓动用武力推翻政权。他们把宗教功修和传统文化、社会进步相对立,恐吓和胁迫穆斯林群众,不让唱歌跳舞,不让看电影看电视,不让穿民族传统服饰和现代服装。这些主张和做法,违背伊斯兰教中正、适度的根本精神,也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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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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