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
(三)打击海盗的行动仍然会长期化
首先,索马里海盗仍然构成较大威胁。近期内,索马里政府军依然难以控制东南部的部落地区,国际维和人员甚至无法进入这些地区。伊斯兰极端势力和索马里海盗以南部地区为据点,有合并发展的危险。“基地”组织的海盗化或者海盗的“基地”化,会给国际社会带来严峻威胁。
其次,西方国家借打击恐怖主义分子和海盗的名义进入印度洋后,扩大吉布提和塞舌尔的军港属性,积极谋划长期军事存在。一方面,美国在吉布提拥有非洲最重要的驻军。美国海军舰队的存在,对于其全面军事部署具有战略意义。另一方面,欧洲国家主导的“亚特兰大行动”,是欧盟海军首次进入该地区的标志。欧盟已决定将“亚特兰大行动”的反海盗军事行动延长至 2014 年 12 月。欧盟还启动名为“NESTOR”的计划,帮助吉布提、肯尼亚、塞舌尔、索马里、坦桑尼亚五国提升海岸警卫队装备和训练水平、创建海上监视系统、促进区域内信息交换。培训和海上监视系统的建立将会持续数年时间,显示了欧盟留在印度洋的决心。
同样,由于该海域涉及亚洲国家的生命线,更是印度的后院,因此,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不会轻易撤出部署的护航军舰。
最后,非洲东北地区的各国都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国际联合行动中获益匪浅,因此支持国际社会继续打击海盗的行动。相关国家不仅获得了各国的大量援助,还通过海港建设和后勤补给增加了税收和就业。世界各国海军云集该海域,各国领导人纷纷来访,提升了周边国家的战略地位,增加了其国际影响力。
(四)打击海盗的各项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应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反海盗离不开国际合作,尤其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机制。现行反海盗规则与合作具有很强的任意性,完全有赖于各国自由选择其愿意承担的责任。因此,随着反海盗行动的长期化,各国应该完善合作机制,避免出现护航能力的较大波动。
其次,应该加强联合国在打击海盗中的主导作用。美欧国家以北约和欧盟为核心组织的打击海盗的多边合作,削弱了联合国的主导作用,并试图迫使独立打击海盗活动的其他国家加入到其联合特混舰队中。但应该看到的是,世界各国海军之间的猜忌依然存在,北约和欧盟根本无法承担起协调和分配护航工作的任务。同时,解决海盗问题需要充分考虑陆上因素,联合国和非盟目前在索马里陆地上驻有军事和民事力量,并与索马里政府长期合作,因此,应该由联合国承担反海盗的领导角色。
再次,应该建立起亚丁湾地区护航的综合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每天经过亚丁湾地区的船只很多,而亚丁湾地区水域狭窄,过往船只和岸上情况的动态资料复杂而庞大。只有快捷的信息交流和快速的应急反应能力才能减少损失或及时阻止犯罪活动,但西方国家迟迟不愿意和非联合特混舰队国家分享综合信息和情报,不利于协调和分工,影响了护航效率。
最后,应该完善国际反海盗的法律框架。海盗问题在多个现行的国际公约中都有所提及,但专门性的反海盗公约尚未形成。派出护航舰队的各国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障碍,采取的相关行动存在巨大差异,也不断引发歧义。因此,建立健全共同遵守的国际反海盗法律框架,可以为反海盗的参与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不仅有利于打击索马里海盗,也有利于对全球海盗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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