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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张 宇

2014年04月23日13:12   来源:红旗文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理论观点,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迈出新的步伐。如何正确理解三中全会的这一重要思想,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是当前经济理论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深入研究,取得理论上的突破。

一、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出发,正确认识、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最优模式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都是社会历史的范畴,随着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变化,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之中。比如,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同于发达国家,大国不同于小国。即使同样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着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日本的法人垄断市场经济、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和瑞典的福利市场经济等不同的模式。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握三个主要的维度:

一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核心是价值规律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调节生产,配置资源。不过,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有条件的,包括法律体系、竞争规则、宏观环境、社会保障等,这些条件的形成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存在局部失灵问题以及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的弊端,弥补市场失灵和克服市场缺陷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

二是国情和发展阶段。现实的市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总是存在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受技术、经济、法律、政治和历史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传统浓厚而独特,生产力发展落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经济体制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过程之中。在这种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极为罕见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它们的规模、结构、运行方式和体制机制,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照搬照抄别国的理论和经验,是行不通的。

三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与基础,也是决定一定社会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主要因素。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在这样的根基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

这最后一个方面的维度,是当前特别需要强调和重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就会被瓦解,深化改革就失去了正确的方向。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一方面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另一方面则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两方面的关系上,前者是实现途径,后者是制度基础;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正确认识、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前提,是不断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结合,这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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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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