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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权力制衡机制与反腐败

专访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约翰·桑顿中国中心主任李成

 人民论坛记者 袁静

2014年04月21日13:24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中国权力制衡机制与反腐败

人民论坛:您如何看待中国权力分配制衡机制与反腐败的关系?

李成:腐败当然每个国家都有,西方民主国家、东方民主国家,都存在着腐败。问题在于,中国在过去的二、三十年当中经济突飞猛进,发展迅速也是历史上罕见的,这一过程中很令人遗憾的是,反腐机制尤其是法治建设没有跟上。当然这种权力的膨胀和腐败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在很多国家都发生过,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但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即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实际上法律不仅保护穷人,也保护富人,还保护既得利益者,但是奇怪的是,中国共产党的精英们长期以来没有足够意识到这一点,直到最近才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其实任何一个国家建立法治都需要时间,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包括英国历经了数百年才建立起了法治的国家。相比起来,中国在时间上可能会短一些,但目前来看还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

外界的批评也并非全无道理。有两点尤其值得注意,第一点,中国制度化的变化更多的是行政的分权,或者其他领域的分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来发展法治和民主的建设,尽管中国的法制建设在过去二、三十年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并没有一个根本性的转折,也就是说民众对法律真正有信心了,这一点目前还没有实现。换句话说,司法独立这一点还没有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巡视法庭这样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在地方31个省之上有一个跨区域的法庭,这一点若能贯彻,将是中国走向司法独立的很大一步。另外,像党内差额选举,包括中央委员会的差额选举,以及任期制、回避制等等,这些都是分权和防止腐败的途径。

第二个问题则是在党内选举方面。差额选举从1987年的十三大实施以来,可以看到落选的很多官员中,很多都是最高领导人青睐、想要提拔的人,但是因为没有通过中国政治制度中循序渐进的提拔程序而遭到了淘汰,这一点也反映了中国政治权力制衡的一种形式。

另外,谈到反腐败,就不得不提纪委的作用,纪委的机制也是对权力的一种限制,问题是现在这种限制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所以现在提出纪委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看作是朝这方面努力的一步。但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手段,更多的还是要依靠法制建设的发展,否则可能就是政法委权力下降了、纪委权力上涨了,还是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这就是王岐山提到的,现在只是治标,是为了给治本创造条件和赢得时间。

人民论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头设立的一系列领导小组(委员会),以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若从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视角出发,您怎样看待这些举措?

李成:理解这个问题,还是要围绕集体领导,中国的集体领导体制已经在不断地成熟,这种成熟也表现在领导人要以集体领导的体制和机制,更好地推进政策而不是限制政策的落实。正是因为这样,才要采取设立领导小组的方式来解决最高领导人权力受限很厉害的问题,否则什么都推进不了。

集体领导或权力制衡总有一些不利之处,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种矛盾,在西方是总统与国会之间的,在中国主要是集体领导之间的,从而使得很多政策贯彻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西方的总统还是中国的总书记都一定会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的集体领导本身的制度化建设发展很快,正因为这种快才需要通过建立各种新的决策机制来避免集体领导体制负面限制,从而推动政策的有效执行。这并不是要完全摆脱集体领导,它恰恰反映了中国政治发展在不断寻求一种“最好”的平衡,即集体领导的制衡与政策的果断推进之间的平衡。因为弄不好就会造成国家治理和政策无法落实的僵局,像美国政治中就有很多僵持,最明显的就是最近两年,这种僵持到了一种白热化的地步,直接导致了政府瘫痪而不是有效的治理。

中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过去一些年来政治治理为什么没有做好,原因往往是官僚体制内的消耗使得政策难以有效推出和落实,而现在正是在过去失败的或不尽人意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尝试,这些尝试会带来很多的探索和变化,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这是中国的权力制衡机制在大变革时代既有挑战又怀希望的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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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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