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富
金融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
改革总是在处理“破”和“立”的对立统一关系。我国当前的金融改革不是在资源已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实现系统转换。改革不得不面对原有的资源错配,不得不面对新旧机制转换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失控风险。市场化的金融改革,意味着将更加透明,原有的错配将不得不有所暴露,意味着原有运行体制一定程度的破坏,需要及时建立起适应于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金融改革实施的关键,是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需要合理设计改革的顺序、时机和力度,需要及时应对这个过程可能引发的风险,设计好相应的配套措施。
首先,金融改革需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人均财富水平等决定着金融结构的选择。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是发展中、转轨、非中心货币大国。因此,金融改革的选择仍需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仍需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仍需要与国际金融市场有必要的分割。另一方面,如果宏观经济的风险加大(社会杠杆率上升,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或者缺乏新的增长动力等),或许会影响对金融改革可能产生成本和风险的承受度。
其次,金融改革需要充分认识我国现存金融体系运行的客观基础。虽然从价格角度,金融市场并不出清,但通过数量配给、双轨制等方式,实现着事后的均衡。当转向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时,有必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均衡力量遭到破坏后可能引发的市场震动。只有充分理解了市场上各种实现均衡的真实力量和机制后,才能找到一条可靠的改革路径。这一方面意味着不能从国外某些现成的模式出发推动改革,改革必须扎根于我国金融运行的实际。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既要重视正规可见的金融体系,还要关注影子金融系统,关注现有管理措施的部分合理性。当为了控制金融风险而加强对某个领域控制时,要考虑到市场可能产生的规避行为,创造出新的产品和市场,使得控制失效。事实上,市场化往往是伴随着原有行政管理手段失效,不得不承认现实而出现的。
再次,改革往往发生在与稳健宏观环境要求相违背的时期,并且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有可能推动根本性变革。历史经验表明,条件都具备的时期,往往也是缺乏改革动力的时期,推动的改革也将更多停留在表层。接受变化是需要一定的勇气和压力的。因此,应不完全受宏观环境的制约,甚至制造一定的市场压力,择机推动深层次的金融改革。
金融改革除了要充分考虑不同改革措施、政策之间的搭配和时间顺序,尤其是市场发展和调控、监管之间协调的问题,还要充分考虑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调问题。一是财政支持问题。相当方面的金融改革,都将涉及改革成本(风险暴露、市场退出),都可能需要公共基金的投入。而事实上,制约当前金融市场化的部分原因,也是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安全网不健全导致的。如地方债务以及信用债券等不能正常违约,与社会安全网不健全有密切关系,又如要求金融机构从事的政策性业务,包括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等。二是宏观调控框架。宏观调控框架也制约着金融体系功能的设定。只要我国仍坚持产业政策,虽然可以让财政补贴发挥更大作用,但对金融资源一定程度的政府管控就不可避免。三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市场约束要发挥作用,需要借助微观主体的治理机制。实体经济层面如果存在预算软约束(政府隐性担保或者其他因素),则可能扭曲实体经济向金融体系发出的信号,从而发生系统性的资源错配。金融体系越市场化,这种错配将越严重。四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问题。只有“社会政策托了底”,金融改革才能更加深入开展,才能对经济波动有更大的容忍度,能承受更大的社会紧张情绪。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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