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授权 独家连载
一、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资本体制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有资本配置体制,这是第一层次的体制;二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这是第二层次的体制。两个不同层次的体制及其改革,不可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年内,我们所着手的有关国有资本体制的改革,基本上集中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即属于第二层次的改革。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即属于第一层次的改革,实际上并没有推进。国资委的主要任务放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方面。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被忽略了。
因此,在现阶段谈到中国国有资本体制改革时,必须两个层次的改革一起进行,而且着重点应当放在第一层次的改革(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方面。
不应否认,这么多年以来,第二层次的改革,即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归结起来,有三个成绩应当被承认:
第一,国有企业基本上已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不少还已改制为上市公司,它们程度不等地参与市场竞争,适应市场环境,并接受市场竞争的检验。
第二,这些年来,国有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以及撤出一些领域,终于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初步调整,效益提高了,产值增长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多的贡献。
第三,在一些关系到国民经济重大问题的领域,国有企业作为行业的骨干企业,在保证经济平稳发展和保证中国经济自主性、独立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在21世纪最初10年后期的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期间,中国国有企业的总体表现可以充分反映这一点。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应当忽略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至今还存在着若干有待于深化改革之处。从现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上说,国有企业的弊病或问题可以归纳为下述几点:
(1)政府部门干预多,国有企业至今并未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经营主体,至多只能说是“不完全的市场经营主体”。
(2)机制不灵活。这是政府部门干预多所造成的后果。在开始发现市场有上下波动的迹象时,国有企业无法适应情况的变化,必须经过烦琐的申请与有待上级批准的过程,等到获得批准时,已时过境迁,错过了最佳机会。
(3)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这一方面是由于国有股份制企业国家控股比例高,股东会无法召开或召开了也不起作用,董事会不起作用,独立董事起不了作用;另一方面还可能由于管理制度上仍存在过去一直遵循的做法,有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把手扮演着独断独行的角色。相应的,监事会也不能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4)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能力弱。造成这种状况的最重要原因仍是国有企业因受体制和机制的束缚,不愿意自行决定从事较大的技术创新活动,也无权自行决定从事体制创新或管理创新的试验,一些企业高层认为无论是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还是管理创新都存在风险,他们怕承担责任,而且利益和责任通常是不对称的。这同私人投资者经营的民营企业不一样。加之,在依然存在行业垄断的条件下,国有企业认为没有必要那么着急地进行创新,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由此看来,如果国有资本体制的改革仅仅停留于第二层次,而没有进而对第一层次,即国有资本配置体制进行认真改革,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很难有重要的突破,国有企业体制现存的弊病或问题还会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