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俏彬
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抓好财税改革的重头戏”位于特别醒目的位置,连今年财政部提交的2014年预算报告也一反常规,在谈具体的收支之前,先将财税改革的诸多事宜放在第一部分。2014年是深化财税改革的元年,看来此言不虚。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财税改革的具体内容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一脉相承,即主要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推行税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等三个方面。比较引人注目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讲到了地方债的问题,且用墨不少。这表明,尽管在去年底审计署发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报告后,各方比较一致的解读是“总体可控,局部有风险”,但在中央政府看来,同产能严重过剩一样,地方债始终是压在本届政府心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剑,必须严肃对待。
报告传达出的主要信息是将推出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何谓规范,报告简要指出了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这是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前提。对此,学界、业界已讨论经年,此次总算姗姗来迟。不可小觑这一变化,这反映了对于地方债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即我国尚处于工业化的后期、城镇化的中期,各地对于建设资金的需求现实而且正当,必须在制度层面“开明渠”,否则就会形成隐患更多、风险更大的地方债“暗沟”。
二是将地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这是规范的债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预算管理,一方面意味着地方债务的诸多技术指标,如债务发行总额、累积余额、债务主要使用方向等将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意味着在政府之外,各级人大、社会公众将在债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行政长官的政绩冲动、短期行为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三是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综合财务报告的关键之处在于,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包括债务收支情况)都将纳入报告,这也是克强总理所说的“全口径预算”的意思。一旦编制了此报告,不仅人大、公众可以对政府进行更实质性的评点,而且市场主体还将以此为依据,对地方政府是否具备发债条件、是否有偿还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换言之,在债务市场上,地方政府将同企业一样,接受市场规则的约束,而这将迫使其在借债、用债、还债上,更加像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一样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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